招聘速览
>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邢台市2024年度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4名,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5日至2006年6月2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非在职> 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 <境> 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4年6月2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6月25日9:00至7月1日18:00
缴费时间:6月25日9:00至7月2日10: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关于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的通告于7月3日12:00前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7月2日9:00至18:00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人力资源市场6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10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
7月13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14:00—16:00《专业科目》。
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及其他相关知识。《专业科目》分教育、卫生、会计三类,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参考对应科目。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卫生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会计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主要内容为会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处理程序、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等。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分数×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7月17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7月19日至20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在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一并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且享受放宽年龄政策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7月25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从7月27日起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教育类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与答辩,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详细安排将于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在面试须知中发布。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另行安排加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而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各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而后办理聘用、入职相关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申请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待认定”,即可报名;在资格复审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进入考察聘用阶段后,对到此阶段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6.岗位信息中要求考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名。
7.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8.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详情登录
https://rsj.sjz.gov.cn/columns/fa354001-476c-4fb3-9469-f5f4e6321878/202406/25/179a6313-8d33-4e3b-9627-eb453cb667f2.html
2024年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统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4日至2006年6月2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4年6月24日之前(含6月24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4年6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信息发布网址: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engshui.gov.cn/)
报名网址:http://111.62.216.231:89/
报名时间:6月25日09:00至7月1日16:00。
缴费时间:6月25日09:00至7月2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网上支付。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在7月4日09:00至7月5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1.综合类岗位笔试为A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教育类岗位笔试为B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4.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书面提出相应的要求及时报市人社部门。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五、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1.涉及报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各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涉及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等请拨打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2.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专业目录设置。
3.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6.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2024年度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详情登录
http://rsj.hengshui.gov.cn/art/2024/6/24/art_2371_549300.html
邢台市2024年度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回邢来邢创业就业,助力“太行泉城、美丽邢台”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符合发展需要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5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对象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排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附件3)
2.县(市、区)岗位放宽到河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邢台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邢台的,国内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邢台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3.国有企业、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新闻媒体、市属大中专院校岗位,在县(市、区)岗位要求的基础上放宽到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具体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和专业要求自行设定(附件1)。“户籍要求”与县(市、区)岗位一致。
4.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此次招引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博士研究生,引进到一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科研院所、新闻媒体、市属大中专院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引进到公立医院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报考人员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国 <境> 外高校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章对引进对象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岗位要求
引进岗位具体要求见《邢台市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以国家2022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
2.国(境)外院校排名,参考使用最新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3.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4.岗位信息表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以此类推。考生所学专业如为自设学科、交叉学科等情况导致学科专业代码不同,但与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也可报考。
5.学历学位低限,指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但具有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
6.所有岗位试用期1年,在岗最低服务年限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在聘用协议中注明。
(四)限制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
1.已在邢台市域内(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现工作岗位服务期限的;
8.聘用后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8:30至7月9日17:30。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可能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直接取消报考资格。考生登陆邢台党建之窗网站或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邢台市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和其他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命名,并拨打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予以确认。报名邮箱和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邢台市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
①《邢台市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在邢台市域外工作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二)资格初审
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专项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测评环节。
(三)面试测评
1.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面试测评,根据岗位设置和报名情况,可增加专业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一般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布。
3.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测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
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个人资料,未按时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邢台市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能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2024年毕业的考生如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等相关佐证材料。
5.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6.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递补测评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根据测评情况和资格复审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报名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规定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及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毕业,未按要求参加面试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与用人单位办理完成聘用手续后,选择放弃岗位或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用人单位可开具相关证明,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
2.进入拟聘用人选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国有企业、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新闻媒体、市属大中专院校岗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5.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及1名紧急联络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6.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欢迎有意回邢来邢创业就业的人才踊跃报考。
各县(市、区)负责本地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咨询电话见附件1。
市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319—3699061
0319—3639008
附件:1.邢台市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邢台市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国内双一流、世界大学排名前500院校名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邢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详情登录
https://rsj.xingtai.gov.cn/new.html?id=1804085794812616706
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