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
《通知》印发后,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迅速行动,召开广东省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推进会,推广金融机构开办柜台债券业务的先进经验,积极引导非银机构参与柜台债券业务,不断丰富市场参与主体。
6月12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获悉,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华发财务公司”)成功落地省内首笔财务公司柜台债券业务,成交金额3000万元。
据了解,华发财务公司此次交易以国债为标的,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达成交易合作,分别投资1000万元,是广东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首次参与柜台债券业务,实现了广东柜台债券业务参与主体的再丰富,凸显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人金融机构的创新优势,标志着广东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深度和广度持续提高。
“我司自年初以来就十分关注柜台债券业务。5月1日,《通知》正式实施为我们财务公司提供了更丰富的债券投资渠道,我司便将此次交易视为拓宽债券投资渠道、深化同业机构合作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有效助力我国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表现。”华发财务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通知》有关要求,积极探索持续推动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柜台债券业务,扩大柜台债券业务覆盖面和持有规模,拓宽居民和机构投资渠道,培育和壮大优质债券市场投资主体,优化相关机制安排,全力赋能广东现代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国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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