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梯是很多孩子
都喜欢的游乐设施
但如果缺乏家长的看护
原本带来欢乐的滑滑梯
却可能会成为意外发生地……
幼童玩滑梯逆行
脑袋着地摔落
重庆市万州区一小区公共场所视频显示,当天下午,5岁的小丁和6岁的小罗在小区的儿童游乐场里玩滑梯。在玩耍过程中,小丁和小罗一起在滑梯上逆向攀爬,然后又向下滑行。
突然,意外出现了。当小丁爬到第一个拐弯处时,正在下滑的小罗一脚把他踢出了滑梯。小丁头着地,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事发时,小丁的监护人不在现场,周围的邻居将小丁送回了家。
第二天,奶奶将她送到医院,诊断显示,小丁颅骨骨折,左顶枕部头皮血肿,急性肠胃炎。之后,小丁住院治疗一个月。
谁该对此负责?
事发后,在外地工作的小丁父母赶回了家。他们一纸诉状将小罗和他的监护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小丁住院治疗的一些费用及小丁父母为此赶回所产生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等,共计两万多元。不过,小罗的监护人却认为这些费用不该由他们承担。
原告小丁一方认为,事发时,小罗的监护人在发现小罗玩滑梯存在危险行为时,不但没有进行制止,且在小丁受伤后,小罗的监护人也没有对小丁进行任何救治,这才导致小丁的健康受到损害。
与原告主张相反,被告小罗的监护人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因为小区的儿童游乐场里有物业管理公司专门立的告示牌,牌子上明确提出了未成年人玩耍必须要有成人陪同。所以,小丁的受伤是因为小丁的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人的义务,与自己无关。此外,他们认为小丁的入院是由于急性肠胃炎所致,并非是因为高空坠落,同时对小丁家人为何在事发27小时后才带小丁入院治疗提出疑问。
被告小罗一方还提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内滑梯的管理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原告小丁一方应当追加物业管理公司和滑梯安装公司作为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责任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曾途介绍:小丁从1米7的高度摔下,其呕吐、腹泻的反应完全符合因为颅脑损伤造成脑震荡的后续反应。
同时,法官表示:
小丁在玩滑梯的过程中存在逆行攀爬上滑梯等危险行为,小丁自身有一定过错。
小丁作为未成年人,在玩滑梯时应当有监护人在旁陪伴。
在这起事故中,小罗一方也存在责任。
小罗在玩滑梯的过程中存在逆行攀爬上滑梯、站立滑行的危险行为,并在向下滑行的过程中与小丁身体发生接触,导致小丁从约1.7米高的滑梯处坠落地面受伤。
事故发生时,被告小罗的爷爷没有及时发现、劝导并阻止小罗于滑梯逆行等危险行为。
小罗的爷爷作为监护人,在发现小丁摔伤后没有对小丁进行积极救治。
经过法院综合评定,判决原告小丁一方承担40%的责任,被告小罗一方承担60%的责任。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和滑梯安装公司,法院认为其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应对他们进行过分苛责。
法官提醒
爱玩是小孩的天性,但未成年人对自身安全保护意识较弱,监护人在孩子玩耍时,应审慎陪伴和防护,教育引导孩子正确使用滑梯等游乐设施、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如果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人责任,孩子发生了意外,造成了别人的损失或者导致自己受伤,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丨央视新闻、话匣子、看看新闻Knews
滑梯是很多孩子
都喜欢的游乐设施
但如果缺乏家长的看护
原本带来欢乐的滑滑梯
却可能会成为意外发生地……
幼童玩滑梯逆行
脑袋着地摔落
重庆市万州区一小区公共场所视频显示,当天下午,5岁的小丁和6岁的小罗在小区的儿童游乐场里玩滑梯。在玩耍过程中,小丁和小罗一起在滑梯上逆向攀爬,然后又向下滑行。
突然,意外出现了。当小丁爬到第一个拐弯处时,正在下滑的小罗一脚把他踢出了滑梯。小丁头着地,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事发时,小丁的监护人不在现场,周围的邻居将小丁送回了家。
第二天,奶奶将她送到医院,诊断显示,小丁颅骨骨折,左顶枕部头皮血肿,急性肠胃炎。之后,小丁住院治疗一个月。
谁该对此负责?
事发后,在外地工作的小丁父母赶回了家。他们一纸诉状将小罗和他的监护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小丁住院治疗的一些费用及小丁父母为此赶回所产生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等,共计两万多元。不过,小罗的监护人却认为这些费用不该由他们承担。
原告小丁一方认为,事发时,小罗的监护人在发现小罗玩滑梯存在危险行为时,不但没有进行制止,且在小丁受伤后,小罗的监护人也没有对小丁进行任何救治,这才导致小丁的健康受到损害。
与原告主张相反,被告小罗的监护人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因为小区的儿童游乐场里有物业管理公司专门立的告示牌,牌子上明确提出了未成年人玩耍必须要有成人陪同。所以,小丁的受伤是因为小丁的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人的义务,与自己无关。此外,他们认为小丁的入院是由于急性肠胃炎所致,并非是因为高空坠落,同时对小丁家人为何在事发27小时后才带小丁入院治疗提出疑问。
被告小罗一方还提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内滑梯的管理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原告小丁一方应当追加物业管理公司和滑梯安装公司作为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责任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曾途介绍:小丁从1米7的高度摔下,其呕吐、腹泻的反应完全符合因为颅脑损伤造成脑震荡的后续反应。
同时,法官表示:
小丁在玩滑梯的过程中存在逆行攀爬上滑梯等危险行为,小丁自身有一定过错。
小丁作为未成年人,在玩滑梯时应当有监护人在旁陪伴。
在这起事故中,小罗一方也存在责任。
小罗在玩滑梯的过程中存在逆行攀爬上滑梯、站立滑行的危险行为,并在向下滑行的过程中与小丁身体发生接触,导致小丁从约1.7米高的滑梯处坠落地面受伤。
事故发生时,被告小罗的爷爷没有及时发现、劝导并阻止小罗于滑梯逆行等危险行为。
小罗的爷爷作为监护人,在发现小丁摔伤后没有对小丁进行积极救治。
经过法院综合评定,判决原告小丁一方承担40%的责任,被告小罗一方承担60%的责任。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和滑梯安装公司,法院认为其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应对他们进行过分苛责。
法官提醒
爱玩是小孩的天性,但未成年人对自身安全保护意识较弱,监护人在孩子玩耍时,应审慎陪伴和防护,教育引导孩子正确使用滑梯等游乐设施、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如果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人责任,孩子发生了意外,造成了别人的损失或者导致自己受伤,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丨央视新闻、话匣子、看看新闻K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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