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身患绝症的时候,很多亲属都瞒着他,不让他知道真相,让他快乐地活着。即便他知道自己有病,亲朋好友也会联手欺骗他,说他得的只是小病,打针输液甚至吃点药就好了,没必要非得担心这担心那的。在外国,医生会主动告诉身患绝症的病人真相,让他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而在中国,医生要争得家属的同意,甚至要和家属联手欺骗病人。是不是有些人情味?
这个事情要做辩证分析。中外文化不同,对待病人的态度也不同。中国人讲究儒家的礼仪道德,尤其要讲究孝道。倘若一个老人得了绝症,孩子们给他看病,就要瞒着他,不让他知道真相。如此一来,就让他轻视了病症,可以活得长久一些,起码精神乐观,不至于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倘若直接告诉他真相,他可能就不配合治疗了,直接回家等死,甚至不出几天,就要寻了短见,不拖累儿女们,也不受罪了。因为很多人都知道,得了绝症的人最终会惨死,与其活活疼死,还不如来个痛快的,上吊自杀或者喝了农药,或者投水,或者割腕,有很多死法,可以自己选择。为了不让老人绝望,儿女们和亲戚朋友都要串联起来,一起欺骗他,还要联合医生,一起欺骗他,算是一种孝道的表现,也真的可以让他精神乐观,活得更长久。虽然从法律方面来看,老人的知情权被漠视,但从治疗方面来看,还是具备积极的意义的。
按照传统的观念来看,当老人不能自主尤其是不能自理的时候,儿女们就要顶上去,替老人打理生活,伺候老人过日子,带老人看病,本身就是孝道的表现。当然,儿女们还可以带老人疗养、旅游等,即便抽不开身,也要出钱雇保姆,雇护工,照顾老人生活起居。老人的生活好了,他们也就放心了。可是,老人得了绝症之后,全家人都很绝望,一方面寻医问药,一方面要糊弄老人,不让他知道怎么回事,不让他绝望,要激发他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即便有孩子得了绝症,家里人也不会直接告诉他,而是让他快乐生活,尽量满足他的要求。即便他快死的时候,家人也要糊弄他,说他要到一个没有痛苦充满爱的世界去了,让他快快乐乐地走,而不至于让他充满悲伤,产生无尽的留恋。人们要遵守道德,其次才是法律。至于得了绝症的病人的选择,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家人的选择,家人的态度,家人对他好,欺骗他,说善意的谎言,就可以让他更好地活下去,快快乐乐走完人生的旅程,而不至于自杀,不至于太痛苦,太委屈。
外国文化不这样,没有太多礼教传统,人们喜欢遵从法律精神。按照法律规定,一个人有知情权,即便得了绝症,也有知情权,医生应该对他说真话,而他要坦然面对,家里人可以鼓励他,可以对他好一些,但并不能欺骗他,更不能联手医生一起欺骗他,会犯法的,一旦被告,就要吃官司。倘若一个外国人得了绝症,一般情况下,医生不会对他撒谎,家人也不会对他撒谎。毕竟,外国人大多具备科学精神,具备法治精神,不会用礼教来约束人们,也不会用谎言欺骗得了绝症的病人。按理说,这样的文化是对的,但对于病人来说还是太残酷了。尼采说过:“使人发疯的不是怀疑,而是确信。”当一个人身患重病、自知必死无疑的时候,就会和被判死刑的人一样感受到无法忍受。法国女作家弗朗索瓦丝·萨冈在小说《转瞬即逝的悲哀》中塑造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工程师马蒂厄,他身患绝症,当医生粗暴地对他说:“第一,您就要死了;第二,我告诉您这一点,因为您是成年人”的时候,他要说的话却是:“不,人碰到这种情况就不是成年人了,我真想去靠在我父母的肩上哭一场。”人们并非如通常所说的那样勇敢坚强,而总是千方百计地掩盖自己的弱点。
人都有脆弱的一面,尤其是被告知身患绝症的时候,人的精神就会崩溃,感觉被世界抛弃了,甚至不想活了。坚强的人会慢慢调整,逐渐接受,最终坦然面对;脆弱的人真的承受不了,会出现各种精神问题,严重的会被吓死,而疾病却没有发展那么快。在中国的文化环境里,没有得了绝症的病人因为被欺骗而状告医生、亲人和亲戚好友的。毕竟,病人需要安慰,需要活在一种欺骗的谎言氛围中,而不能知道真相。即便有的病人知道了真相,也假装不知道,和儿女、亲戚、朋友一块快乐生活,其实他的内心是悲苦的,只是强作笑颜,最终走完生命的旅程。其实,生命不在乎完美,只在乎曾经的拥有,自己感觉快乐就是快乐,谁不是活在当下呢?当下快乐,就有价值,没必要追究以后怎么样了。
看来,在中国,一个人得了绝症,亲人朋友都要瞒着他,让他快乐生活,才是孝道的体现,才符合心理发展的规律。不然,适得其反的时候,就是亲人、朋友后悔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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