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提高《条例》实施质量,规范建筑垃圾领域执法,行政执法管理科以城市管理“双周一课”培训为契机,组织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5月24日下午,科室邀请苏州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潘长军授课,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在15个会场参与培训。潘处长围绕《条例》和建筑垃圾执法实务操作”进行精彩授课,课程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指导性强,逐条讲解了《条例》修订背景和调整内容,聚焦建筑垃圾百日攻坚整治行动,从如何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如何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如何规范建筑垃圾溯源闭环执法等方面深入剖析了建筑垃圾执法实务操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有助于进一步做好《条例》宣贯工作,强化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在职履职、严格执法能力,推动建筑垃圾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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