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告第40批删除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目录之内的车型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包括,江苏绿能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型号为“TDT052Z”的绿能牌电动自行车、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型号为“TDR8710Z”的新日牌电动自行车、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型号为“TDT1322Z”“TDT1274Z”和“TDT1329Z”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型号为“TDR2643Z”“TDR2714Z”“TDR2981Z”“TDR3037Z”和“TDT1381Z”等14款电动自行车在列。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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