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推出了一系列新能源车优惠政策,其中就包含了停车服务优惠。但根据记者调查,不少在相关优惠政策中提及的停车场并未执行停车减免,甚至有称没收到文件的情况。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又有多少停车场有此类情况呢?
“电动福建”建设包括新能源车免费停车优惠
2023年6月份,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可享受免费停车2小时的优惠,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记者在短视频平台见到不少宣推的内容,但评论区却有不少网友质疑。
福州新能源停车 优惠政策发布两年多未落实
关于新能源车停车优惠政策并不止这一份文件,早在2019年,福州就发布了《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明确我市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的通知》。
但根据记者调查,仍然有不少停车场未执行到位。多家运营单位给出的理由出奇一致:未收到通知。
时隔数月 部分停车场仍未落实优惠政策
当时,记者向政策牵头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的科技处反映该情况,得到的答复是:优惠停车场清单由区政府提供,停车场责任方未落实到位的,应向区政府进行投诉,住建部门也将跟进。
如今时隔三个月,记者再次走访了部分停车场,情况似乎仍未改变。
记者再次联系了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科技处,工作人员表示要询问经办人员。随后,记者也向福州市发改委反映了此事。
而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认为,他们仅能够查处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关于优惠政策未落实的情况,仍需要政策的牵头部门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推进。
记者咨询多部门“电动福建”如何落实停车优惠
根据上级文件,记者也分别咨询了文件的牵头单位福建省工信厅,以及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几个相关单位。
01省工信厅表示:
根据职能划分。停车场优惠服务工作应该由行业主管的住建部门负责推进。
02省住建厅表示:
住建部门并没有定价收费方面的管理职能。
03省发改委表示:
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已经移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04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
行业主管部门首先应该明确哪些停车场属于政府投资停车场,发布相应清单并牵头制定相关规范,市场监管部门才能进行末端执法,作出行政处罚。
记者搜索发现,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办公室闽城建办函【2023】45号文件》,福州鼓楼、台江、长乐、连江对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目录进行了公示。记者也对其中的双杭小学地下停车场、连江县花园街小区东侧停车场进行了走访。
福州将出台市级“电动福建”相关文件
另外,记者并未搜索到完整的福州市区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清单,这也是不少网友所疑惑的地方。
对此,记者也在12345上进行了咨询,诉求件几经批转,没有结果。
2024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培育壮大绿色经济,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停车场优惠政策的出台,降低了新能源车的使用成本,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和使用积极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产业发展。
记者也希望上级部门能够综合施策,多管齐下,让好政策早落地。对于全省各地新能源停车服务优惠的落实情况,《帮帮团》将持续展开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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