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年在苏州创始的稻香村,是“稻香村”品牌的创立者,也是“稻香村”糕点类商标的唯一持有者,向来被茶食糖果行业公认为“稻香村”正宗之源,盛誉经久不衰。近年来,随着稻香村影响力持续加大,不少仿冒者趁机钻空子,使用与“稻香村”品牌相似的商标或者标志,通过“傍名牌”沾名气,来吸引眼球、快速获利。
为了捍卫中华老字号品牌声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净化市场,为消费者负责,稻香村展开了“打假”持久战,自2010年起便在全国各地对假冒“稻香村”发起维权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有100起之多,无一例外获得支持。其中,4个被“打假”的山寨“稻香村”案例,不仅备受行业关注和热议,还成为了老字号知识产权侵权的典型案例。
稻香村(苏州)商标
1、烟台稻香村
2011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稻香村(苏州)拥有“稻香村”商标专用权,认定烟台稻香村侵权,判决烟台稻香村停止侵权行为,并登报启事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稻香村(苏州)5万元经济损失。
2、澳门稻香村
2012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认为稻香村(苏州)拥有“稻香村”商标专用权,认定澳门稻香村侵权,判决澳门稻香村停止侵权行为,并登报启事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稻香村(苏州)20万元经济损失。
3、玉田稻香村
2015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稻香村(苏州)拥有“稻香村”商标专用权,认定玉田稻香村侵权,判决玉田稻香村停止侵权行为,并登报启事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稻香村(苏州)74万余元经济损失。
4、山东港味斋食品有限公司
2022年,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山东港味斋食品有限公司停止侵害稻香村(苏州)注册商标权行为,并进行经济赔偿。山东港味斋食品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老字号品牌不仅是一种商业标记,更承载了一定的商誉、历史、甚至情怀,因此为了老字号长远的发展,企业应树立牢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勇于捍卫自己的品牌,稻香村一系列的“打假”经验,无疑为其他老字号企业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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