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签约 协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0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高院院校合作启动会暨院校合作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座谈会精神,深化拓展院校合作领域,优化完善人才培养机制,5月21日,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签署《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合作备忘录》。


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彭诚信,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党委书记解志韬出席并讲话。彭诚信院长与上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春代表双方签约。


根据《合作备忘录》,上海海事法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将在专业实习、实践教学、调研研究、理论培训等方面展开合作,并建立定期交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项目化推进机制,推进司法实务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度衔接,共育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汪彤院长指出,签署合作备忘录是推动院校合作的重要工作举措,也是进一步深化沟通交流的新起点。要共同承担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责任,共同开展国际化高层次研讨,共同深化优势资源共享交流,打造具有国际化特色的院校合作新模板,培养更多高水平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为我国的涉外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彭诚信院长指出,上海海事法院四十年来为涉外法治作出了很大贡献。凯原法学院拥有丰富的师资力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合作前景广阔,希望通过院校合作,在审判、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多向发力、协同发展,探索院校合作新路径。

解志韬书记表示,此次合作签约,是交大凯原法学院与上海海事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重要讲话精神的实践举措;是双方实现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协同发力和合作共赢的良好开端。要以这次签约为契机,推动法学理论和审判实践深度融合,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




签约活动前,彭诚信院长一行参观了上海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文化展示厅等场所,观看了工作宣传片和航运链全要素智能分析系统演示。上海海事法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

文稿 | 姜圣芃

摄影 | 周晨佳

编辑 | 黄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上海海事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发布法院新闻、传递司法资讯、开展法制宣传、提供诉讼指引。
651文章数 206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永远跟党走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