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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任免职信息
云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21日云岩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陈治莲为云岩区黔灵东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免 去:
陈治莲的云岩区杨惠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云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4年5月21日云岩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曹 静的云岩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余航的云岩区督办督查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志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志成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毕节市外事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在原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毕节市外事办公室)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袁薇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县长级);
罗晓东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余金、卓勤源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毕节市外事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保留试用期),在原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毕节市外事办公室)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孙克栋任毕节市教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刘剑锋、龙盛君、李松松、袁媛任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在原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夏冬、马燕祥、杨阳任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在原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刘泽宏、吴康明、朱政任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毕节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在原毕节市乡村振兴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陈黎任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毕节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在原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卯洪任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生态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胡思彦任毕节市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常海任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电子政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启勇任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冠宇任毕节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元红任毕节市农业科学院院长,在原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唐义、刘开崇任毕节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在原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翟培富任毕节市工程咨询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永华任毕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支队长,在原毕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杨正军任毕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支队长,在原毕节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董霞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秦小寻任毕节市智力支边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勇任毕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毕节市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在原毕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刘宁、李进、王小燕任毕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毕节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在原毕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桂祥友任毕节市农业学校校长(兼);
钱海兵挂职任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吴学静任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在原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程朝文、唐璇、吴勇、张剑任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在原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徐会琼不再担任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仁东不再担任毕节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申嵩在原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陈如新不再担任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毛家兴、郑荣萍在原毕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潘国元不再担任毕节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梅艳在原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钱松在原毕节市宗教事务执法支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刘览在原毕节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王秀峰在原毕节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胡志为在原毕节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王明进在原毕节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陈勇在原毕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陈兴在原毕节市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杨康在原毕节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宋自成不再担任毕节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顾军不再担任毕节市智力支边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池涌不再担任毕节市农业学校校长职务;
张文明不再担任毕节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杨占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决定:
杨占杰同志任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方文蓉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朱 珠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职务。
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 嵩同志任贵定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生态移民局局长;
余 洁、李家勇同志任贵定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黄星松、柳方元同志任贵定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亚军同志任贵定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冉崇波同志任贵定县养殖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世超同志任贵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伍 荣同志任贵定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吴元书同志任贵定县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瞿乾欢同志任贵定县统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祥飞同志任贵定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 敏同志任贵定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学(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马 云同志任贵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杰同志任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 敏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周道书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文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养殖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刘义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何先俊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欧昌盛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陈雪松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罗雍彪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杨声莉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林海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邓燕国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学职务;
袁宗翬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罗德翔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冯发亮同志不再担任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罗恒贵同志不再担任贵定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黄星松、柳方元、祝 俊在原贵定县乡村振兴局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来源:云岩人大、毕节市人民政府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贵定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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