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的驾驶证在一年前刚到手不就因酒驾被注销了.....
5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民警,在G72泉南高速桂林收费站,查处一起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一查才发现,驾驶员的驾驶证在一年前刚到手不久就被注销了。
当天上午11时48分,执勤民警根据集成平台预警提示,一辆桂C面包车驾驶员的驾驶证信息异常(注销)。随后,民警在桂林收费站将该车拦截。
经检查核对身份证件该车驾驶员唐某不是车主。在进一步检查时,民警发现唐某也没有驾驶证,其驾驶证已经被注销快两年的时间了,目前属于无证驾驶。
据唐某交代,车子是跟朋友借的,自己是2022年5月份取得的驾驶证,同年6月份因酒驾被交警部门查处,当时驾照刚拿到一个多月,最终因实习期间驾驶证被记满12分而被注销。此次是跟朋友借车上高速后,以为就个把小时的路程,开一下不要紧,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了。随后,民警对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无证驾驶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法律后果。
最终,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无证驾驶”及相关处罚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
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员不再具有驾驶资格,需重新参加驾考,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驶对应车型。驾 驶证被注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属于无证驾驶,交警部门依法严查严惩。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切莫酒驾!
▍内容来源: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一片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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