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无论男女,到了一定的年纪,就要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了。
与如今社会上男女普遍晚婚晚育的情况不同的是,在我国古代,男女成婚的年纪都比较小。
翻开两千多年的历史画卷,历数各朝各代,我们会发现虽然针对男女成婚的年纪有所不同,但大差不差。
女性都是在十三五四岁的年纪,就必须要嫁人了。
这个年纪放在后世来说也就是初中生,正是青春洋溢、无忧无虑、花儿一般的年纪,便早早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承担其生儿育女的责任,这不禁让我们感到惊讶,这是为何呢?
其实造成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有4大原因,让朝廷不得不用法律来规定女子嫁人的年纪,甚至超过一定年龄不结婚还会受到惩罚。
例如《汉书·惠帝纪》中就明确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这意味着,女子到了十五岁便可嫁人,而若超过三十岁仍未出嫁,则要受到五倍赋税的惩罚;
《宋书•周朗传》也规定若女子到了15岁还没有嫁人,那么她的家人也要受到连坐处罚。
而朝廷官方之所以制定这种强制和束缚女子婚姻制度,也是基于当时社会现实生活的无奈,封建陈旧的社会观念而决定的。
首先,古代医疗条件落后,人们的平均寿命相对较短。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不得不在有限的生命里尽早完成结婚生子的人生大事,以延续香火、传承血脉。
其次,贫困家庭为了生计考虑,往往会将女儿早早嫁出去,以减轻家庭负担。在一些极端情况下,甚至会将女儿当作商品送给富人做妾,以换取彩礼补贴家用。
这样的做法虽然残酷,但却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写照。
此外,战乱也是导致古人早婚的一个重要原因。频繁的战争使得人口锐减,为了补充人口、恢复生产,统治者不得不鼓励早婚多育来巩固统治基础。
毕竟闲时种地生产,战时兵源都是要靠人堆起来了,你不生,我不生,这国家不就完了吗?
所以一些皇帝甚至通过优惠政策来刺激生育,如唐朝时期就规定早婚早育者可减免徭役等。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古人早婚的风气。
然而,最让人痛心的莫过于古人陈旧的观念对女性的束缚和压迫。
在古代封建礼教的束缚下,女性地位低下,没有独立的人格和选择权。她们被要求早早嫁为人妇,过上相夫教子、服侍公婆的日子。
这样的观念不仅剥夺了女性追求幸福和自由的权利,也让她们在身心上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痛苦。
虽说在古代人被分为三六九等,但是在女性婚姻年纪这一块,无论是市井百姓还是皇室贵胄都比较统一。
独孤伽罗十四岁便与杨坚共结连理;长孙皇后十三岁便与李世民携手共度人生;孝庄,同样是十三岁便与皇太极缔结良缘;而张嫣更是年仅十一岁便成为了汉惠帝的皇后,十五岁便荣登皇太后之位,成为了历史上最年轻的皇太后。
回顾历史,我们不禁为那些早婚的少女感到惋惜和同情。她们的命运被时代的车轮无情地碾压,成为了封建礼教和陈旧观念的牺牲品。
然而,正是这些历史的印记,让我们更加珍惜现代社会的文明和进步,更加坚定地追求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美好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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