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安徽远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出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根据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安徽远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7万元。
来源 | 信用安徽
编辑 | 苏欣 责编 | 王岳格 审核 | 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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