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磐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作为一家粤式点心店,企业在经营中想增加茶水饮料。在申请材料递交环节意外获悉该经营项目属于简单制售类型,无需审批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经办人当场领取了变更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月10日起,《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是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并结合上海实际,进一步放宽了食品经营者申请门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具体表现为:
一
是减免现场核查。
《办法》明确了6种免于现场核查的情形,例如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酒类商品销售、仅简单制售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行为或150平方米以下且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小型饭店和饮品店等情形。
二
是调整面积要求。
结合上海地方标准《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的修订,调整原有现制现售项目的面积限制性要求,鼓励经营者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在设施设备布局合理、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多元化经营。
三
是实施专间负面清单管理。
《办法》对冷加工糕点制售、冷荤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等经营项目实施专间要求,对拍黄瓜、泡茶、解冻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行为,明确设置“简单制售”经营项目,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仅设置专区。
四
是支持不同业态混合经营。
《办法》取消了所有二级目录许可事项,不再按照大型超市、小型超市、大型饭店、饮品店等细分业态发放许可,而是采取更加宽泛的主体业态划分。同时,支持不同业态的混合经营。只要符合相应经营项目的审查要求,食品经营者就可申请多种业态的经营项目,有助于推动传统单一业态向复合型业态转型。
随着《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实施,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将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企业加强政策宣传,对有办理需求的企业加强解答指导服务,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记者 / 范煜昊
编辑 / 宗哲麟
图片 /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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