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河南频道
于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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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河南省平顶山市可以投放共享单车,这样可以方便我们的出行。”近日,来自河南省平顶山市的网民李先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提出自己的建议。他表示,家住在比较偏远地带的居民也想出门走一走、看一看。
“春暖花开了,有时候出门不舍得打车,走路又太远,骑自行车是不错的选择。”李先生认为,如果平顶山将共享单车投入使用,将会给更多的人带来便利。
接到留言后,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对留言进行了及时回复,回复中称,平顶山市已于2023年6月份正式出台《关于规范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暂不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
5月17日,本网通过电话联系到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并了解相关情况。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事宜将在近日展开研讨,并有望在今年内落地投入使用。
针对暂不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的政策,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释。此前,平顶山市就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方案进行了风险评估,发现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车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危及未成年人、老人、醉酒人士和基础病人群的人身安全。考虑到群众骑行安全,平顶山市暂不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
“下一步,平顶山市将有序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届时,会进一步满足群众多元化出行需求。”工作人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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