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四川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一则消息,一名男子乘坐在小车副驾位置,当车辆冲出道路发生事故时,其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触电身亡。
2月27日2时许,男子李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乘男子王某某,由达州市通川区滨河东路往肖公庙路方向行驶。该车行驶至肖公庙变电站路段时,车辆冲出道路后发生翻滚,导致路灯设备、园林植被、变电站设备受损。事故导致驾驶人李某某受伤,副驾驶乘坐人王某某因未系安全带从车内甩出后不幸触电身亡。李某某因醉酒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系安全带宣传图 (警方供图)
达州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安全带是防止和降低交通事故损害程度的一种切实有效的装置。安全带能避免乘客撞上玻璃窗,以及被抛出车外的危险。当车辆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避免和减轻伤害,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如果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一旦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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