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依法查处1起扰乱公共秩序案。
5月7日,郑某以其孙女与同学关系紧张为由,擅自进入孙女所在中学,使用高音喇叭谩骂老师20余分钟,严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分局北关派出所接警后经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郑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示:
反映诉求应当坚持依法、理性原则。学校不是法外之地,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扰乱公共秩序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潇湘晨报综合陕西警方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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