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发挥残联和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各级残联与检察机关通力合作,通过普法宣传、公益诉讼等方式,在残疾人社会保障、教育、劳动就业、无障碍环境等方面提供多方位司法保护。
靠前服务,主动送法润民心。依托检察机关法律服务进企业、进社区等时机,泗阳县残联工作人员会同检察干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办案实际,一对一为残疾人群体提供劳动权益保护、赡养、扶养等法律咨询,广泛宣传残疾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服务等典型案例,增强残疾人的法治观念。
打造阵地,筑牢防线纾民困。为了加大残疾人司法保护力度,各级残联与检察院不断加强工作联动与信息互通,强化阵地建设。泗洪县残联与县检察院联合建成全省首家残疾人权益保护检察办案中心;宿豫区检察院建立“支持起诉便民服务站”,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更多专门的服务和帮助。各级残联协助配合检察机关办案,提高涉残案件办案效率,为保障残疾人权益开通了绿色通道。
落实责任,检察之力解民忧。各级残联与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履行各自工作职能,探索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多元化扶残助残联动体系。泗洪县残联与县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意见》;宿城区残联与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在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残联通过信息互通联动,把残疾人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教育、劳动就业、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公益诉讼,切实保障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及残疾人维权及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11件。
残联系统职能与检察机关职能的有效衔接,不仅增强了我市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为维护残疾人权益提供了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也让残疾人群体更加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为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力量。(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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