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拟对曾某、刘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林某某交通肇事案、李某盗窃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三楼检察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侦查员、听证员、犯罪嫌疑人及其值班律师、被害人、旁听群众。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拟申请参会人员需于2024年5月15日17时前报名(报名电话0753-8898678),经同意后方可参会。
特此公告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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