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已经是第二次被报道给患者发放过期药品了!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信息称,他在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就诊时,医院开具出来的药品居然是过期了的。
据媒体报道的视频画面,该网友是在2024年5月7日在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就诊时经医院开具的门诊处方,在他缴费后在药房拿到药品后,其中的两瓶生理盐水的有效期居然是2023年的8月份,至今过期已经快10个月了。
而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员也已经对此事做出了回应,证实医院药房确实给患者发放了过期的药品,称具体情况仍在调查当中,有关的责任人已经被停职处理了。
都知道假药害死人,这种过期的药品同样对人体危害性极大。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超过有效的的药品都是劣药。
可怕是像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这么知名的三甲医院,工作居然这么不仔细,药品过期快10个月了都没有发现吗,居然还正常发给患者。这也就幸亏仔细的患者及时发现了,万一被注射后患者身体出现了问题,这得是多么不幸的事。
更加可怕的是,这不是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第一次给患者发放过期药品了,早在2019年的时候就曾发生过。
2019年2月27日的时候王女士在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拿了4盒维生素C颗粒,在吃完两盒后才发现开的这些药品全部都是过期了的,王女士发现她买的维生素C颗粒的有效期是20190105。意思是当她在医院拿药的时候,药品就已经过期快两个月了。
不过离谱的是当时该医院的药剂科主任文晓柯居然居然称过期药就类似于水果没有吃完......,他还把过期药比作剩菜,说什么所有中国人应该都吃过剩菜。
当时医院给出的处理结果是对涉事的5名医务人员进行顶格处罚,并对药剂科全面整顿。
来妇幼保健院就诊的大多数都是孕妇,不敢想象过期药会对孕妇及胎儿会造成什么影响。何况被报道出来的都是患者自己发现药品过期的,那些没有查看药品有效期的呢?
作为一家知名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什么会一而再出现给患者过期药品的事情?是管理制度的漏洞还是工作人员的态度有问题?有网友说但凡医院有点责任心,也不会出现此类事故。
小编想说,这不是事故,这是违法犯罪!
关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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