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津南法院民一庭受理并审结一起
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被告双方均为聋哑人
承办法官灵活创新审理模式
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
以文字方式组织调解
圆满解决案件
PART.01案件详情
原、被告均系聋哑人,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2002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原告称,由于双方性格不合,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无法挽回,故提起离婚诉讼。
PART.02案件审理
承办法官国艳在拿到案件之后,首先电话联系当事人询问案件情况,但双方电话均无人接听,发现立案信息首页提示当事人系聋哑人,立案时预留的电话是当事人本人的电话。如何安排聋哑人进行庭审,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依法保障残疾人的权利,是承办法官首要解决的问题。
承办法官添加双方为微信好友,双方均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且无其他争议事项。
因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且考虑到原、被告现居住在云南和四川,路途遥远到庭参加庭审也多有不便,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庭审,考虑到聋哑人无法使用视频形式开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入小程序“我的案件”,先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本人身份,再以文字输入形式逐一回答法官提问,表达自己的意见。
通过一步一步地耐心指导
当事人如何正确操作
最终
双方当事人充分进行了陈述
并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法官制作了调解书
并电子送达至双方当事人
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PART.03法官有话说
弱有所扶,法润民心。这场特殊的庭审将司法服务引进了寂静无声的世界,为特殊当事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司法便利,彰显了别样的司法温情。下一步,津南法院将继续采取切实有力的举措便利残疾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努力为残疾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向特殊群体传递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
来源:民一庭 刘利娜 | 出品:津南法院新媒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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