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人来说,个人外汇并不陌生,可是你真的了解它吗?这里,工行三明分行带大家一起学习个人用汇知识,加深对外汇政策便利化的理解。
个人外汇便利化政策看这里
●便利化额度
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便利化额度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年度便利化额度内的结汇和购汇。超过年度便利化额度的,凭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也可办理。
●委托代办
个人可委托近亲属代为办理结汇和购汇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包括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确无法提供近亲属关系说明材料的,可以近亲属关系承诺函替代。
●优化留学学费购付汇手续
对于境内个人留学期间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购汇资金直接汇入原学校账户。
●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
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
●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
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
个人外汇业务注意事项看这里
●暂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个人境外买房、进行境外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行为属于个人暂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不允许直接购汇汇出境外。
●不得分拆
个人不得以分拆、出借本人或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等方式规避便利化额度管理及真实性管理。外汇局对规避管理的个人实行“关注名单”管理。
●关注期限
“关注名单”内个人的关注期限为列入“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2年。在关注期限内,“关注名单”内个人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交易额的相关材料在银行办理。
以案学法
案例:孙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孙某利用3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44.62万美元,用于境外投资等。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83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目前,我国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对于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重复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规避便利化额度管理的个人,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将其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对于违反规定办理个人结汇、购汇业务的,外汇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相关信息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积极学习我国外汇管理政策,选择正规可靠的金融机构或货币兑换特许机构办“快理外汇业务。不轻易听信“方便”,捷”等宣传将资金转入陌生账户,同时对陌生账户转入资金提高警惕。
不出借个人外汇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结购汇,不借用他人外汇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结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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