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近日
全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刘地长涉嫌受贿罪一案
赣州市经开区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全南法院年轻干警等200余人,在线上、线下旁听了庭审,共同接受廉政教育。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
2019年5月至2023年4月,被告人刘地长利用担任赣州建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或分管赣州建控集团下属相关公司工作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70.9万元(实得140.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地长系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贿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庭审中,法庭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并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刘地长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违法行为表示忏悔。因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我愧对组织、愧对家人,我真诚的认罪悔罪,我希望通过我惨痛的教训警示我的同事,‘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最后陈述阶段,刘地长的声声忏悔和劝诫,令旁听人员深受警醒和触动。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观摩庭审,切身感受到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在今后工作中,要以案为鉴,不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来源:赣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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