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孙小鹏 实习生陈姝妃 4月19日,南都记者获悉,日前教育部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函,批准正式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机构——香港城市大学(东莞)。据悉,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的正式设立,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合作的重要标志性成果。
2020年初,东莞市人民政府、香港城市大学和东莞理工学院签署协议,合作举办香港城市大学(东莞)。2022年6月,教育部批准筹备设立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并于近日批准正式设立。
大学选址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周边集聚了一批大科学装置、广东省实验室、科技龙头企业等高端创新资源。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的成立将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国际化人才高地、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引领策源新质生产力、东莞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注入新的活力。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将秉承香港城市大学“教研合一”的办学理念,引入香港城市大学学术标准实现“两校一质”,将“创新无限”作为立校引擎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聚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高端电子信息、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制造、先进材料、新能源以及数字经济等领域,矢志成为卓越研究、教育和创新的世界一流学府。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首批开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等4个本科专业和电脑科学、电子资讯工程学、材料工程及纳米科技、机械工程学、能源及环境、商务资讯系统、土木及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学、生物医学工程、数据科学等10个硕士专业。现已同步启动本科和研究生招生工作,定于今年9月开学。
图片:来源于学校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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