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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红十字会党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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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和上海市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议精神,4月15日下午,上海市红十字会党组召开了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江英,副会长万兴旺、刘光雯、孙群荣等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徐敏到会指导,市红十字会机关各部室负责人、机关处级干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全体党员、入党申请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关通知精神,通报了《上海市红十字会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对我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的必然要求。

会上,党组书记李江英同志强调,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不仅能够加固党内的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更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本次学习教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上来。一要强化认识,全面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党纪是党的生命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从思想到作风,从能力到状态,不断锤炼干事创业精气神,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为全面推进新时期新征程上红十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要学深悟透,自觉践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党纪学习教育的重点是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要压实责任,促进机关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要紧盯“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也要管住“绝大多数”,形成压力传导。要注重业务融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中央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机关党的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等贯通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重点工作有机的融合、协同推进,使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工作上提质增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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