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晚,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开展夜查行动中,拦下了一辆车内散发着浓烈香水味的小轿车,就是这香喷喷的液体,闹了一出“乌龙酒驾”。
车内的香水,导致检测棒亮了起来。
当晚,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清宁路开展夜查行动。21时许,一辆凯越小轿车从大理街右拐出来,站在街口的民警上前拦下车辆,驾车的是一小伙,副驾上坐着一名年轻女子。“我们是玉林市公安局民警,正在开展夜查行动,请你对着检测棒吹气,看看你是否喝了酒。”民警上前表明身份和正在执法时,闻到从车内传出一股浓浓的香味,同时,刚刚伸进车内的检测棒突然亮了起来。
经进一步检测,证明小伙没有涉酒,民警随后依法放行。
“请你下车!”民警要求小伙下车作进一步测试,但经过检测,确定其并没有涉酒。“你的车内是不是喷了香水?”“是,我刚出门时喷了一下香水,还在车上放了一瓶香水。”随后民警与小伙的这番对话道出了这“乌龙酒驾”的缘由。
“香水中含有大量的酒精,会导致驾驶员在酒精含量检测中闹出‘乌龙’。”二中队中队长黄卫东介绍,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偶尔会遇上因喷香水、吃蛋黄派、喝药水等情形而导致的“乌龙酒驾”,遇到类似情况时,民警会在了解情况后,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执法,“我们绝对不会冤枉一名守法的司机,也会依法处罚涉酒驾驶的司机。”
随后,黄卫东对驾驶员普及了车辆内存放香水、打火机等物品会增加车辆危险的知识后,依法对车辆放行。
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庞宇勋
来源:玉林日报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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