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文成公主和亲:初次求婚唐太宗不许,松赞干布如何武力强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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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李唐王朝于唐太宗主政时期(627-649),社会安定,国力鼎盛。



对外北灭突厥,威震游牧世界,游牧诸国纷纷朝贡,奉太宗为天可汗。

1、松赞干布求亲的缘由

吐蕃于唐太宗贞观八年(634)首次派遣使节至唐,《旧唐书·吐蕃传》载其事云:

贞观八年,其赞普弃宗弄赞始遣使朝贡。弄赞弱冠嗣位,性骁武,多英略,其邻国羊同及诸羌并宾伏之。太宗遣行人冯德遐往抚慰之。

吐蕃统合西藏高原以后,继续向外发展,是为其邻近部族国家所畏惧的强国。吐蕃为谋求发展,突破高原先天封闭性的瓶颈,必须与当时最先进的李唐交往,希冀在各方面都有所突破与进展。

因此吐蕃于首通李唐后,于太宗贞观八年(634年),遣使节陪同唐使冯德遐自唐返蕃,吐蕃闻知突厥与吐谷浑皆尚李唐公主,吐蕃也欲与李唐缔结和亲关系。

于是赞普松赞干布派遣使者随着唐使冯德遐返唐时,向唐廷求娶公主。

据《旧唐书·太宗本纪》所载,继吐蕃使者之后于当年(636)十二月壬申,吐谷浑河源郡王慕容诺曷钵亲自来唐。

《旧唐书·吐蕃传》记载:

…太宗未之许。使者既返,言于弄赞曰:“初至大国,待我甚厚,许嫁公主。会吐谷浑王入朝,有相离间,由是礼薄,遂不许嫁。”

由上引所载吐蕃使者之言,认为唐太宗拒绝吐蕃和亲的提议,是因吐谷浑王慕容诺曷钵的离间,导致原有希望落空。



唐太宗为吐蕃求婚事,似应考虑了一段时日,并未立即答复。

贞观十一年(637)以前,与李唐和亲的国度,在史料上仅载及突厥,是为阿史那社尔于,贞观十年(636)尚太宗皇妹南(衡)阳长公主。

吐蕃于贞观九年前后,所声称之吐谷浑亦尚唐公主一事,史籍却系于太宗贞观十三年(639)十二月,此时间上的差距,想必是李唐先于贞观九年应允吐谷浑之和亲,随即消息传扬于诸蕃,吐蕃始闻知此事。

换言之,在吐蕃求婚之前,仅突厥与李唐有和亲关系,吐谷浑则处于准和亲关系,且仍未实践。

2、唐太宗为何拒绝松赞干布求亲?

按李唐所应允的此二件婚事,实际上均寓有重大政治意义与目的。

其一,突厥阿史那社尔为处罗可汗之子,东突厥亡后,薛延陀代兴,李唐以阿史那社尔部众处于灵州之北,其目的显然在于牵制薛延陀。
其二,吐谷浑于贞观十年(636)十二月,诺曷钵亲自入朝并请婚,获得李唐应允和亲,则是因诺曷钵新立,大臣争权。

吐谷浑国中大乱,李唐图藉下嫁公主与诺曷钵,代表诺曷钵获李唐之支持,一方面可以巩固诺曷钵对吐谷浑的统治,另一方面亦可确保李唐西陲的安全与平静。

李唐的考量似包括当时并无所求于吐蕃;吐蕃又非李唐所积极争取的对象;距李唐又远,中间隔了许多诸如白兰、多弥、吐谷浑、党项、东女国等部族国家;既未直接交界,其又处于文明蒙昧初启的状态等等。



基于上述考量,唐太宗遂于贞观十一年(637),拒绝了吐蕃求娶唐公主的要求,吐蕃使者回报蕃廷,进而于贞观十二年(638)七月引发一场为请和亲遭拒的“面子战争”。

自认为西方大国的吐蕃,遭到李唐回绝和亲的请求,在已知邻近弱国吐谷浑,获李唐和亲,而吐蕃遭拒的情况下,所谓“彼弱可以和亲,我强而和亲不得”,西方强国吐蕃的“面子”挂不住。

加上使者将求婚失败的原因,松赞干布认为吐谷浑王诺曷钵从中作梗。

吐蕃正想向外扩张发展,苦无机会可寻,此时李唐的拒婚,给了吐蕃声称吐谷浑破坏婚事的借口,于是决定北向出兵。

3、松赞干布以武力强取

《旧唐书·吐蕃传》记其事云:

弄赞遂与羊同连,发兵以击吐谷浑。吐谷浑不能支,遁于青海之上,以避其锋,其国人畜并为吐蕃所掠。于是进兵攻破党项及白兰诺羌,率其众二十余万,顿于松州西境。

吐蕃出兵青海之事,似应至少于贞观十一年(637)年中以后。

此时,吐蕃几已掌控了整个青海高原,接着吐蕃遣使贡金帛,云来迎公主,并对其左右曰:“若大国不嫁公主与我,即当入寇”,一副以武力强求婚姻的姿态,遂进攻松州。

李唐都督韩威轻骑侦察蕃军,为吐蕃所败,羌酋阎州刺史别丛卧施、诺州刺史把利步利并以州叛归吐蕃。

唐蕃首次军事冲突,李唐竟吃败仗,位于松州西北附近的羁縻州一时间游移不定,边人大扰。



此事震动了唐廷,唐太宗派遣吏部尚书侯君集,为当弥道行营大总管、右领大将军执失思力为白兰道行军总管、左武卫将军牛进达为阔水道行军总管、右领军将军刘兰为洮河道行军总管,率步骑五万回击。

以太宗遣名将分四路进击,可见当时情势的险峻。

吐蕃攻打松州城十余日,牛进达于当年九月辛亥,夜袭蕃营,攻其不备,斩首千余级,吐蕃因而退军。

然则吐蕃既然下定决心以武力强婚,李唐也强硬回应,为何李唐最后仍同意和亲?

其不合理之处在于,李唐既然不允婚于前,吐蕃则有如“莽汉”一般侵门踏户,强要公主,李唐也如史籍所云打退了“莽汉”,按理不应再同意和亲,否则此例一开,诸蕃有样学样,均以武力强婚。

其原因是否为唐太宗遭到属下提供不正确的讯息所蒙蔽,以致误判形势,下了错误的决策,招来不必要的战争。既然战后仍将公主出嫁给吐蕃,如是早同意和亲,又何必多打一仗。

而且吐蕃方面的文献,并未提及吐蕃遭李唐夜袭而兵败一事,《吐蕃大事纪年》记载:

赞普墀松赞出发向北方之途中,与吐谷浑、李唐(作战),(李唐)与吐谷浑二者均进贡。

上引文显然指出吐蕃打败吐谷浑与李唐,并迫使二国向吐蕃进贡。

这样一来,究竟是吐蕃赢得战争而获娶公主?还是李唐打胜了再把公主嫁过去?

4、合理的解释

《旧唐书·吐蕃传》记载:“弄赞大惧,引兵而退,遣使谢罪,因复请婚,太宗许之。”

意思是松赞干布遭袭惧败而退兵,再派出使者道歉,然后再提求婚事。唐太宗则是接受道歉,然后同意和亲,此意味着双方经武力接触后,均意识到对方为不可小觑的大国,在短时间内难以武力解决问题。



吐蕃更意识到此时若不自青海退兵,不但欲盘踞青海的心愿,可能遭遇李唐强力的干预而无法达成;而且更难以达成娶公主的初衷。

李唐则可能虑及吐蕃为一强悍国度,若以武力对付,不可能于短时期内奏效,而且劳师动众,西陲不宁,倒不如同意和亲,将吐蕃此一新兴且桀骜不驯的国家,纳之于李唐天下秩序之内,成为有和亲关系的外臣。

此于唐玄宗于开元二年(714)六月所颁《叙录薛讷等征吐蕃功诏》之中有云:

吐蕃小寇,僻处大荒,先朝外抚,许其内属,结以和戎之好,优以外臣之礼。

玄宗所云就是指太宗朝与中宗朝时的考量与措置,试图藉和亲以达到逐渐柔驯的目的。

于是唐蕃各退一步,吐蕃道歉并退出青海高原后,再提和亲,李唐则接受道歉再同意和亲。于是唐蕃结束了“面子战争”,进入双方关系的蜜月期。

5、文成公主婚嫁之谜

贞观十四年(640)十月丙辰(23日),吐蕃赞普派遣其大论碌东赞献金五千两,及珍玩数百请婚,太宗许以文成公主。

太宗对于吐蕃大论碌东赞相当重视,了解他是致使吐蕃强大最关键的人物,因此刻意推恩笼络,于贞观十五年(641)春正月甲戌(15日),不但封以右卫大将军,还不顾其反对,硬是赐婚,对象为太宗胞姊的外孙女段氏。

并于同月(正月丁丑)(18日),命江夏王李道宗送文成公主至吐蕃。

《吐蕃大事纪年》于同年系文成公主由碌东赞迎至蕃域。

文成公主于公元641年抵达吐蕃后,《吐蕃大事纪年》记载,在松赞干布薨逝之前三年,方与文成公主同住,松赞干布薨于公元649年,也就是在641到646、647年数年期间,文成公主未与夫君松赞干布在一起生活,那么文成公主又是跟谁住在一起?又做了些什么?



因为上述的疑间,日本著名的藏学家山口瑞凤有如下的见解,其认为:

文成公主系于贞观十四年(640)入蕃,于吐谷浑领地(今青海高原)停留,与松赞干布之子贡松贡赞成婚。

贡松于擦秀一地(今西康境内,今名擦洼隆)筑城,为二人新居。

当时松赞干布已退位,由其子贡松贡赞继任为赞普。

贡松与文成公主于642年生芒伦芒赞,贡松于隔年薨,文成公主携子芒伦芒赞入蕃,守丧3年,复于646年,再嫁松赞干布。至649年松赞干布薨前,共同生活了3年。松赞干布之孙,即文成公主与贡松贡赞所生之子芒伦芒赞,于松赞干布薨逝后,继任为赞普。

另外,藏学家任乃强以为,去河源迎亲的吐蕃赞普,并非两唐书所说的松赞干布本人。

因为当时松赞干布已73岁高龄,未必会来“执子婿礼”。

而且冒险通过吐谷浑境内,不免有被袭劫的危险。因此去迎亲的人可能是王孙芒伦芒赞,当时王孙已有16岁,见识不广,在富丽堂皇、纷华热闹场所,表现出愧惧神态,是有可能的。

也就是说,文成公主先是被安排嫁给王孙芒伦芒赞,后可能因松赞干布虽老而精神瞿铄,爱慕中华文化与公主之美,因而自纳;或因碌东赞劝阻,恐公主精明能干,外仗李唐之势,内控幼主,对吐蕃不利,故劝松赞干布自纳王妃;或者因吐蕃人当时的伦理观念,父子祖孙可以相承同娶一妻。

美国著名藏学家白贵思,则另有看法,其以为文成公主是为一位“条约公主”,意即李唐为吐蕃击败以后,与吐蕃签订条约,公主依条约嫁给吐蕃。

原先并非嫁给松赞干布,而是嫁给其他人,原因在于松赞干布在其晚年最后3年,方与文成公主在一起生活,松赞干布娶其弟弟的妻子,显然赞普之弟赞松已亡,文成公主先前嫁的是赞普松赞干布之弟赞松。



如上所述,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祖孙三代及松赞干布弟弟都有了牵扯?她究竟嫁给了谁?

6、究竟嫁给谁?

首先针对山口瑞凤的看法,其所提出之理由?

看似甚具说服力,实则内中有颇多不合理的推论。

其一,原本中原农业朝廷的和亲政策,主要目的在于希望和亲公主与该国君主能有子嗣,且希望能继其大统,以便影响其政局,消弭彼此对立,便于羁縻。既然文成公主有子,且继任为吐蕃赞普,如此大事,何以国史失载?若谓蕃方有意隐瞒,此似亦不可能。

因为当时双方关系良好,使节往来频繁,而且曾有汉地和尚前往天竺,路经吐蕃,受文成公主之资助。

凡此均极有可能将公主生子的讯息传抵李唐。

其二,或曰文成公主贵为李唐上国之皇女,再度嫁给亡夫之父,有损唐人尊严,致有意略去不载。

实则,历代和亲公主的改嫁,朝廷多诏命公主从其各族之传统婚俗,如汉解忧公主曾先后三适乌孙三代君主。隋义成公主更四嫁突厥四代可汗。凡此,国史从不避讳,照载不误。

更何况文成公主非太宗亲生女,以李唐王室之观念,及当时李唐公主改嫁风气之盛,当不致认为文成公主再嫁,属辱及颜面情事,而予以略去不载。

其三,贡松贡赞既继承赞普位,理应携文成公主回吐蕃首都逻些(今拉萨),为何仍停留于青海、西康一带,远离吐蕃政治中心达8年之久(636-643),此有违常理。更何况当时青海、西康一带,吐蕃仍未完全掌控。赞普长年停留于不稳定的边疆地区,完全未顾及国家领导人的人身安全,以及长期远离政治中心的首府,令人不可思议。

其四,山口瑞凤所依据之中亚吐蕃文献,后经意大利藏学家佩泰克、匈牙利藏学家乌瑞,考证证明系为记载金城公主入蕃事迹,非关贡松贡赞迎娶文成公主。



至于任乃强与白贵思之看法更属有趣,欲推翻正史之记载。

更何况李唐的护送婚团使节,系由江夏王李道宗担任。其在河源亲见吐蕃赞普,回朝上报,史官秉笔,应无误失。

而正史上明载为松赞干布本人,在没有更确切史料证明以前,文成公主按照两唐书的记载,确系嫁与松赞干布本人,别无嫁与他人或改嫁情事,更何况依《吐蕃大事纪年》记载的先后顺序,松赞与其弟赞松失和,发生于文成公主为禄东赞迎入逻些之前。

换句话说,松赞干布必须先解决与其弟赞松间赞普位之争议,方有余裕向李唐求娶公主。

再者,白贵思以为吐蕃如同突厥之大小可汗制一般,也实施双王制,有大赞普、小赞普之分,即赞普兄、赞普弟之名义。

并说明松赞干布实践了北方游牧民族的收继婚俗,当其弟赞松去世后,其接收了赞松之妻文成公主。

事实上,吐蕃从未实施有类突厥大小可汗体制,白贵思所提及之赞普兄弟一事,全属赞普位争夺性质,从未有二位赞普同时并存的史实。

7、文成公主在吐蕃的遭遇

关于文成公主抵蕃后的生活,汉藏第一手史料均缺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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