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西周初年周公分封:2种分封政策,看齐、鲁两国谁亲谁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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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分封制,亦即古文献所称的封建制,为封诸侯、建藩卫之名



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富辰云:

“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
又云:“周之有懿德也,犹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其怀柔天下,犹惧有外侮,扞御侮者莫如亲亲,故以亲屏周。”

1、西周分封多少国家?

分封制的萌芽,大概可以上溯到虞舜时,历夏、商而驯至西周始大其规模。 完整的分封制是个层级的大体系。

如《左传》隐公八年载众仲云:

“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曰官族;邑亦如之。”

这是说天子以功德封建诸侯,皆因其姓族来源而赐命于“百姓”贵族(确立其国姓),封之以土地人民,受封者即以国名为氏;诸侯又以同样的方式分封其国族,而诸族之分花或以祖、父之字为氏,或以世袭官称为氏,或以采邑之名为氏。

此乃就其大概言之,且所涉及的命氏制度较晚起,实际的分封史实比这还要复杂得多。

周初大分封有王室同姓与异姓之别。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载成鱄云:

“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四十人。”

《荀子·儒效》篇又说:

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

据杨宽先生研究,周初姬姓诸侯的分封主要可分东、北、南三个方向,而最主要的是东向一线,沿黄河两岸向东伸展,多为战略要地及重要农业区。



其中在今山东境内的,除鲁国外,又有曹(今定陶西北)、滕(今滕州西南)、郜(今武城东南)、郕(今宁阳东北)、茅(今金乡西北)、极(今金乡东南)等,前四国受封者皆为文王之子,茅国受封者为周公之子, 极国受封者身份不详。

异姓诸侯多封于较边远的四方之地, 包括一些土著部族因顺从周朝而受封者。

其中在今山东境内的,除齐国外,又有姜姓的纪(今寿光南)、州(今安丘东北)、向 (今莒南县东北),任姓的薛(今滕州东南)、铸(今肥城南)、鄣 (今东平东,一说姜姓),嬴姓的谭(今章丘西,一说子姓)、郯(今郯城北),妘姓的夷(今即墨西)、鄅(今临沂北),姞姓的偪阳(今枣庄南,一说妘姓),己姓的莒(今胶州西南,一说嬴姓),姒姓的 鄫(今苍山西北),曹姓的邾(今曲阜东南),嬀姓的遂(今肥城 南),以及风姓的任(今济宁东南)、宿(今东平东)、须句(今东平西南)、颛臾(今平邑东)等,为数特多。

这些大率为东夷古国, 虽不出于东夷姓族者,也大都早已夷化。

至于东夷姓族分封于他地者,亦所在多有,如任姓的挚(今河南汝南)、畴(今河南鲁山东南),妘姓的鄢(今河南鄢陵西北)、郐(今河南新郑西北), 嬴姓的黄(今河南潢川西北)、江(今河南正阳南)、谷(今湖北谷城西)等。

2、周初分封的模式

周初分封史料,以《左传》定公四年所记卫国祝佗(大祝子鱼)之语,他只说到鲁、卫、唐(即晋)三个姬姓诸侯国的分封,而包括了两种情况:

一是鲁、卫“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二是唐“启以夏政,疆以戎索”。

所谓“商政”、“夏政”,当是兼指各地传统的治理措施与风俗而言的;所谓“周索”、“戎索”,则当是指疆里土地范围的规定。



杜注云:“索,法也。”“周索”、“戎索”之别,在于鲁、卫依周人意图重新划分版图,唐地则仍袭戎人分布区之旧。

所言封域以卫国最为具体,其中心控辖区北起武父(疑在今河北省南端),南至圃田泽(在今河南中牟西北),大抵为商王畿旧地,而又以洛邑附近的“有阎之土”为供事“王职”的“朝宿邑”, 以今河南濮阳至山东泰山一带为周王举行大搜礼的田猎区。

鲁国的初始封域未详,估计大致因袭商末奄国的控制范围。

但因鲁、卫之间封国较多,故都据周法作了调整。

唐地历来为羌戎杂居的地区,商代在此亦未必有确定的分封区,故大致仍按夏以来的传统,略依夷狄的实际居住地划分畛土。



祝佗所说诸大国的分封没有提到齐国。

据《左传》昭公二十年所记楚人语:

“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齐丁公伋)、王孙牟 (卫康叔之子)、燮父(晋唐叔之子)、禽父(鲁伯禽)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而我独无有。”

似乎齐国也曾有“分物’,然现存载籍全不见记录。

《左传》僖公四年(公元前656)载是年齐伐楚,管仲曾申称伐楚的理由说:

“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汝)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

《史记·齐太公世家》有相同的记载,并谓“齐由此得征伐为大国”。

集解引服虔云:“是皆太公始受封土地,疆境所至也。”



索隐以为:

“今《淮南(子)》有故穆陵门,是楚之境;无棣在辽西孤竹。服虔以为太公受封境界所至,不然也。盖言其征伐所至之域。”

穆陵之地,各家说法不一; 然谓此为齐太公“始受封土地”或“征伐所至之域”,恐皆不是。 其文所述实为春秋中叶齐国盛时的疆域,已较之齐国的最初封域不知扩大了多少倍。



齐国封于“九夷”腹地,族群成分及关系复杂,估计其初并未有固定的疆域,故传说莱夷曾与之争营丘; 而即使在齐人击退莱夷、政治局面稳定之后,其领土亦未必就超出商末逢氏侯国的版图。

不过就当时形势言之,周王朝自始即曾赋予齐国以充分的绥靖、征伐与开拓使命,当是实情。

3、周初分封的政策

据现有材料分析,周初统制各封国的既定政策实可总分为两种类型或模式:

一是在原商王朝统治的中心区域和重点地区, 新建同姓诸侯国或监视性的诸侯国或监视性的诸侯,迁徙殷遗民于王都及各大同姓诸侯国都邑的周围,治理措施虽大体上沿用商政而以怀柔为主,但已加入了周王朝新政策的成分;

所谓“监视性的诸侯”,如史籍所称的“三监”,即“建管叔于东,建蔡叔、霍叔于殷,俾监殷臣”。

许倬云先生以为“所谓三监,也不过是三支屯戍的周军,未必能真有建国于东的规模与气象。”

徐中舒先生据仲几父簋的“仲几父史(使)于诸侯、诸监”等铭文,以为“过去我们只知道周初为监视朝歌殷王武庚才设置三监, 而不知者监的设置乃西周普遍存在的定制。”

二是在较边远的地区或已经依附周人的旧有小国之内,则仍使其保持原有的社会组织, 因人传统的治理风俗,不作强制性的改变。

鲁国属于前者,为周人镇抚东土的核心封国;齐国属于后者,为周人控制大东地区的主要异姓诸侯。

然有关齐国初封的材料几无可述,较为具体而可考的是鲁国的初封。



鲁国的封地在土质肥沃、向称发达农业区的曲阜一带,其地理条件之优越绝不亚于卫国所处的中原地区。

其“分物”除车旗、玉器、兵器(繁弱即大弓)等作为与封国地位相称的高等仪式性“徽章与道具”外,尚有“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彜器”,亦即全套的礼乐文化官员、行政档案典册和官司应用器物,在诸大国的分封中亦独为优遇。

其人民以随行的周族与鲁地土著居民为主,所谓“土田陪敦”应是兼指“授土” 和“授民”而言的,“陪敦”即“附庸”,亦即附着于土地上的人民包括依附于大诸侯国的城邦小国及周围村落。

此外则鲁国又有特赐的“殷民六族”。

《周礼·秋官·司约》贾公彦疏引《左传》旧注云:“殷民,禄父之余民三十族、六姓也。”

这“三十族、六姓”的说法不知从何而来,但如杨宽先生所说:“这许多‘殷民’都是 世臣大族,是可以肯定的。”

今本《竹书纪年》所称的“迁庶殷于鲁”,无疑是指这“六族”,而“庶殷”即殷之众庶,亦即与殷贵族结盟的诸多别族。

从名称看,“六族”实皆为原商奄地域范围内的东夷大宗。李平心先生认为“条、徐、萧、索、勺古音皆相近,它们本为同一部族所分”,而条、徐皆为嬴姓,则诸族都应属于东夷。

何光岳先生亦认为诸族皆出于东夷,而谓索、勺、萧诸氏皆为商朝子姓之后。

《通志·氏族略》谓萧氏为子姓,所举例证乃宋微子支孙大心封于萧(今安徽萧县),属后起,不能作为原东夷萧氏为子姓的根据:同书又录有索氏、长勺氏、尾勺氏,而仅言《左传》所见“商人六族”有之,并未明言诸氏为子姓。



周王在分赐“殷民六族”时,特别强调“使帅其宗氏, 辑其分族,将其类丑”,看来当时被迁移者不仅是世臣大族的主宗,而且还包括一些大族的分族,以及与诸大族关系亲近的宗族 (“类丑”)。

当然,被逼迁者只是原土著部族的一少部分,已逃亡的大族及众多散处的细族不可能都在迁移之列。

“六族”的原居地不尽可考。陈梦家先生认为“徐、萧、索当在今徐州、萧县、宿县一带,条亦应近此三处”。

所言前三个地点的确定当 是大致可信的,而条氏之地尚存疑。学者或说条氏与鸣条有关 系,则条氏也可能曾居古鸣条之地(今山东定陶以西)。

周公东征时所伐的“淮夷”,当主要是以徐夷为主体的一些东夷部族, 包括索、萧、条诸族在内。它们在鲁国分封时,都被迁移到曲阜周围,如今在曲阜之西的兖州附近收集到的索氏器,可以确证这一点。

长勺,《春秋》庄公十年杜注仅谓为“鲁地”,不详其所在;《路史》卷二七谓在今河南宁陵东南25里,非是;《山东通志》卷九谓在曲阜县北境,又不知何所依据。

今人以为其地在山东莱芜东北(见《辞海》),或是,然此或长勺氏被迁后的散居之地,未必是其原居地。

尾勺氏的居地亦不可考,可能与长勺氏的居地相近。



周人迁徙这些部族的用意是很明显的:

一为消除反侧,便于控制;二为利用它们的人力、财力、物力,以加强封国的统治。

秦汉时迁徙豪强巨室于都城附近,或以之实边的政策, 其实就是上古徙族的遗风;至于后世中原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对内地人口的掠夺,则举族驱赶及建置“投下”州军之类的事体仍经常发生。

齐国初封时未见有“赐族”的记录,然如迁奄君于薄姑之类,亦属于同类性质的举动,其建国时也可能曾聚迁当地的旧族大宗。

4、周初封建的意义

华夏文化滥觞于各大地域、各大集群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其间主要是黄河流域东西方向的冲突与融合。

历经夏、商二代,以中原王朝与各大姓族诸侯,或部落群的联合体,为代表的高等级华夏民族文化共同体已逐渐趋向成熟。

至西周王朝建立以后,华夏融合的局面又发生新的变化。



许倬云先生说:

“周人在三监之乱后,始全力以赴,着手建立有效的统治,尤其着重在东方各旧姓居地的分区控制。
姬姓与姜姓的重要成员各有控制一个地区的任务。
成周、卫、鲁、燕、晋、齐…各占战略性的地区。
至于各国的内部,则以周与殷遗及东方旧族结合为基本原则,对于殷周以外的土著,一方面以商周融合的势力楔入,另一方面也以‘夏政’‘商政’‘戎索'来迁就当地文化。
古代以姓族为集群条件的局面,遂以此改观,成为以诸侯相融合的新组合。
…周初新秩序的终极形态,至于各封建诸侯间的联系, 颇赖祭祀(同姓)与婚姻(异姓)。
终于在这个秩序的基础上凝结了一个强烈的“自群意识,后世的华夏观念,当由周初族群结合而开其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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