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做为一个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财产如果被某个村霸强占为自己的,怎么办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律师解读
集体资产一般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那么如果村委会的地被某个村霸强行占了,该怎么进行调查维权呢?
第一、村务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第二、举报
向乡、镇、县政府管理部门要求查处,乡、镇、县政府管理部门对反映的问题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各级政府对村委会的违法行为负有监督职责。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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