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出口骗取退税属于虚假贸易的一种形式。
根据中国《刑法》第204条之规定:"以虚构、伪造的单证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国家出口产品退税、免税款或者其他出口款项,归个人非法占有的,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企业可能采取下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
1. 虚构出口业务,伪造出口报关单、装箱单、销售合同等单证,骗取出口退税款。
2. 虚增出口货物的数量或价值,多领取出口退税款。
3. 将实际出口的应税货物,伪报为可享受退税的免税货物,骗取退税款。
4. 采取其他手段,编造虚假出口业务事实,骗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上述行为均属违法虚假贸易行为,根据所骗取金额大小不同,将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出口骗取退税无疑属于虚假贸易的一种犯罪形式,企业务必合法合规经营,切不可通过虚构交易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一经查实将受到严厉刑事处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出口骗退税处罚案例:
- 案情简介:某公司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虚报出口货物数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500万元。
- 裁判结果:法院以虚假贸易罪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 案情简介:某公司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虚报出口货物价值,骗取国家出口退税1000万元。
- 裁判结果:法院以虚假贸易罪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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