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警总队《关于集中开展现场执法重点未办结案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双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以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拟作出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予以公告。请以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自公告公布之日到双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双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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