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武平 通讯员 谭禹)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渔业资源监测评估工作,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4月10日至11月30日,湘江湘潭段(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将由湖南农业大学组织开展科研特许捕捞活动。
这次科研特许捕捞活动由省水生生物资源监测中心湘江、资水站湖南农业大学科研团队具体实施,市畜牧水产技术研究和推广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持有特许捕捞许可证的2艘机动船(渔政船)悬挂专用旗帜,参加捕捞人员身着科研指定标识专用马甲及救生衣,所用渔具品种、数量和规格也有相应规定。全程实行船只定点停靠、定时出港、定时回港制度,具体停靠地点和出港、回港时间由市禁捕办和科研人员协商确定。
按照国、省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有关决策部署,除科研特许捕捞活动外,自2020年1月1日起,湘江湘潭段(上起马家河与株洲交界处,下至昭山湾与长沙接壤处,全长42公里),实行永久性禁止生产性捕捞。2021年1月1日起,湘江支流涟水、涓水水域实行暂定10年的常年禁捕。“十年禁渔”方案同时要求,水生生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而湘江湘潭段属国家级野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因此全线禁止钓鱼;其他禁捕区域可以进行休闲性垂钓,但应当严格遵守“一人一杆、一杆一钩”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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