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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桂“陆海新通道”毗邻地区法院跨域执行协作协议在河池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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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与贵州黔南州四县地缘相连、人缘相亲、渊源颇深,经济交往频繁,跨省纠纷易发多发,跨省执行案件不断增多,异地执行难度较大、效率不高。为构建跨省执行协作机制,着力破解跨省执行难题,2024年4月9日,贵州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池市签署《桂黔“陆海新通道”毗邻地区人民法院跨域执行协作协议》,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朝国,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诗中出席仪式并签约。

会议指出,近年来,河池、黔南两地法院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协作不断深入。此次跨域执行协作协议的签署,是两地法院推动区域司法协作的又一次有益探索,对破解异地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建议两地法院不断深化“黔桂一家亲”意识,共同开展执行专项行动,迅速打开两地协作工作新局面。建议双方在执行工作中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拓展司法协作机制,联合构建便民高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司法协作大格局,打造成桂黔两地法院司法协作、司法为民的示范品牌,实现两地法院司法协作互通互促互融,促进区域司法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会议指出,当前,黔南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一体两翼三大工程”。黔南与河池两地自2023年3月开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省司法协作以来,又进一步探索跨省执行协作的新领域,交流合作更加紧密、更加广泛、更加深入。两地都处在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深化司法领域交流合作意义重大、前景广阔。希望双方继续深化思想共识,紧扣司法一盘棋,推进执行一体化,通过健全快速联动执行的工作指挥调度体系,不断完善协助联动机制,畅通执行数据信息共享、办案重要信息联动查询、执行措施协助实施,推动执行协作常态化、机制化、实效化,有效解决跨省异地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希望双方在跨域执行协作上强实效,实现协作共赢;在跨域执行协作上强统筹,形成协作合力;在跨域执行协作上强优势,拓展协作领域。


会上,邓诗中、罗朝国代表两地法院,共同签署了《桂黔“陆海新通道”毗邻地区人民法院跨域执行协作协议》,河池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韦晖,黔南中院执行局局长陆育义作表态发言。


签约结束后,双方前往南丹县人民法院考察,学习南丹法院在推进党的建设、审判执行、一站式建设、诉源治理、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两地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及执行局局长参加了相关活动。

来源:黔南中院

审 核 :赵映 金晶

编辑:沈重阳 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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