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进山祭扫、踏青、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行为大幅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依法严厉打击林区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扎实部署清明假期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案例一
2019年4月4日13时许,渭南市华州区金堆镇东西坪村一组发生火灾, ,经查:起火原因系金堆镇东西坪村一组安某侠给祖父上坟时不慎引起山坡着火, ,缓刑一年。
案例二
,渭南市华州区金堆镇武坪村五组发生火灾, ,经查: ,肇事者孙某信因失火罪被华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案例三
,渭南市华州区金堆镇东西坪村二组羊圈沟发生火灾, ,经查:起火原团系金堆镇东西坪村二组张某念给祖母上坟时不慎引起山坡着火, ,缓刑一年。
案例四
2013年3月4日16时许,,过火面积2.37公顷计35.6亩,经查:,肇事者夜某山犯失火罪,认罪态度良好,,被华州区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
警方提醒:火灾安全无小事,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对不听劝阻,在野外焚烧秸秆、杂草、工地施工等非法使用明火的行为,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对造成重大火灾肇事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内容来源丨华州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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