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静好,只因先烈负重前行
山河无恙,缘于英雄铁肩担当
又是一年清明,邵武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市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以缅怀先烈,赓续红色血脉,增进干警爱国主义情感,不忘初心,将英雄精神代代相传。
活动现场
邵武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们怀着沉重的心情,有序地走到烈士纪念碑前,低头默哀致敬,在寄托无限哀思中,继承英烈遗志,不断增强担当作为,牢记初心使命,以高昂的姿态奋进新征程。
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牢记历史使命,邵武市人民检察院在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
2020年,针对市烈士陵园、黄立贵就义纪念碑等3处英烈纪念设施存在碑体破损老化、设施不全、杂草丛生等问题,依法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在建议发出后,果断跟进服务,协同成功向政府争取到修缮资金40余万元,让存在问题快速整改,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
2023年,针对拿口镇朋顶盤、黄荣章墓前杂草丛生、杂物胡乱堆放,且有周边村民用竹竿架在墓后方做晾衣杆使用等疏于管理的情况,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现拿口镇人民政府已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对周边居民做好了教育工作,并指定相关机制常态化运维烈士墓,切实保护英雄烈士合法权益。
检察官表示
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后并不意味着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的结束,今后邵武市检察院会不定期组织干警对上述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坐实行政公益诉讼的保护作用,确保问题得到实际整改,以办案实效回应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的社会关切,以检察之力推动问题整治的长治长效。
下一步
邵武市检察院将探索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不断推动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水平全面提升,捍卫英雄烈士荣光,让英烈精神代代相传、熠熠生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需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检察机关报告。
英雄烈士近亲属依照第一款规定提起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文案:魏禧 陆春丽
审核:何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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