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讲究市场规律,讲究供需平衡下的价格机制。可是,人们有赠与行为,没有通过价格机制起到作用,是不是违背了市场规律?
赠与行为并不是凭空发生的。一个富翁不可能把家产赠给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或者乞丐,他们会传给自己的后代,或者捐献给慈善事业,而自己的后代就是慈善事业的负责人,躲避遗产税的同时,他们变相获得遗产的继承权。倘若富翁没有儿子和女儿,就有可能把遗产赠与侄子、侄女,或者外甥、外甥女等,也可能全都捐献出去。而捐献本身就是一种赠与,而不是什么市场行为。
市场行为需要有买卖产生,有卖的一方,也有买的一方。通过钱财交换,或者以物易物,或者以权易物,以色易物等等,只要存在交换,就存在市场行为。赠与没有交换,是一种无偿捐助的行为。施与的一方献出了财物,而接受赠与的一方没有付出任何钱财,也没有以物易物,以权易物等,怎么说都是不是市场行为。
人的感情很复杂,并不是市场能够约束的。人的财产受到自己的支配,别人不能干涉。倘若一个人有一千万,他可以随便支配这一千万,只要不犯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算正当的。他可以用来买各种东西和服务,也可以直接赠与别人。就是把一千万扔掉,烧掉,别人也不能干涉。因为那一千万是他的个人财产,和别人无关。也就是说,赠与是个人行为,和法律以及道德无关,和别人的评说无关。
有人走路,遇到一个乞丐,给了乞丐一些钱,算是施舍,良心上好过一些。这种赠与不带来什么交换物质的结果,而只是让施舍的人心里好受一些,相当于花钱买了好受的心理,即便这种心理是一种自我暗示,自我安慰,也照样可以让人获得道德崇高感,获得好受的感觉。赠与财产的人也有这种心理安慰,但财产太多,并不足以和好受的感觉相互交换,也不能以此断定赠与行为就是花钱买好受的感觉。因为一些人赠与财产实在是迫不得已,而不是真的为了买到心里好受的感觉。当富翁没有子嗣的时候,他就要想办法把财产赠与可靠的人,只是实现了财产的延续,却没有实现交换。接受财产的人没有付出什么劳动,即便付出劳动,也不足以和接受的财产等价交换,甚至他们没有见过富翁,就接受了赠与的财产,简直是天降横财。难道不违背市场规律吗?
赠与本身是个人行为,别人无权干涉。就像是一个孩子分给另一个孩子一半苹果一样,本身只是一种赠与行为,没有什么功利想法。他们感觉关系好,就会分享食物,分享成长空间,分享经验等等,往往会在无功利追求中获得功利需求。一种赠与行为会激发很多赠与行为,一个孩子分享了半块苹果,会在以后得到别人分享的半块糕饼,却并不能用半块苹果和半块糕饼做价值评估。虽然当初分享苹果的时候,孩子并没有考虑以后能得到半块糕饼,但后来他得到了半块糕饼,就算是获得了等价交换,算是一种市场行为。分享的时候看似没有功利心,其实还是带有了功利心。前提是两个人关系好,或者用半块苹果换来了好的关系,算是一种交换。但是富翁赠送遗产,并不能说是用遗产换来了后代的赡养,也不能说遗产换来了关系的稳定,因为这种交换不等价,甚至完全不成立。当富翁把遗产传给从未谋面的侄子的时候,交换从哪里来?
赠与行为明显违背市场规律,却往往被忽略。不过,在当下,市场经济大发展的时候,人们都遵循等价代偿原则,相信“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你生病,我提上礼物去探望;我生病,你就得提着礼物来探望。本身存在着等价交换,即便是过年过节的走动,也照样提着礼物,来一次礼尚往来。这种赠与行为本身就是建立在社会关系之上的,有着等价交换的意思。而给官员送礼,本身就是权钱交易,也是市场行为。只有无偿赠与,甚至没有任何回报的赠与才是违背市场规律的行为。
放到人生的层面来考量,人们会发现财产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花不掉的钱与其浪费,与其充公,不如赠与亲人,赠与喜欢的人,说起来还是自己做主的行为,有着施舍的道德崇高感,会获得接受财产的人的感恩,也会不留遗憾地离开人间,没必要非得花光花净。富豪的钱不一定能花光,甚至越花越多,还不如提前想好赠与方式,赠给谁比较靠谱。虽然违背市场规律,但对于人生来说,赠与行为已经超越交换原则,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超越功利化,变得有些崇高和伟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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