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上旬,陈先生的妻子被家委会成员主动联系,退还陈先生一家上交的本次班费,并且痛斥一个游山玩水的美妈“交不起班费”,因为陈先生的投诉导致班级痛失荣誉。
这让陈先生一家又生气又疑惑,班级里的孩子五年缴纳十万班费难道不该追问明细?
自己是匿名投诉又怎么会被别人知道并且找上门来的呢?这中间到底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案情回顾·】——»
一、家委会“变味”,家长找到教育局
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在教育管理体制创新的“尝试”过程当中,出现了“家委会”这么一个机构。
“家委会”的本意,是秉持着“家校携手,和谐共育”的原则,帮助老师一起完成对班级的管理,方便老师和家长之间的沟通。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委会”开始逐渐“变味”了。
这不,福建临清的陈先生就因为家委会的事情闹到了教育局。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陈先生家里的小孩今年上小学六年级,从一年级开始,家委会的成员就开始“花式收班费”。从几十块钱一路飙升到几百块钱,收钱次数更是愈来愈多。
这种事情其实是不好过问的,因为一旦过问这件事,家委会的成员就可能会多想,是不是对人家的工作不信任啊,是不是家长不太会配合家委会的工作等等,非常麻烦且不利于团结。
所以,对这件事基本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大家的孩子都在一个班级体当中,大家还是“以和为贵”。
直到上一次,陈先生的孩子回到家之后,向父母索要200块钱的班费,并且说因为这次超支了,所以下一次的班费可能要涨到300元,这下彻底让陈先生起了疑心。
上次班费缴纳了200元,这才交了不久,怎么又不够了呢?上次交班费的标准还是200块钱这次怎么又涨钱了?
从一年级刚入学不久到现在,五年的时间里班级内累计收取班费超十万元。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十万块钱到底用在哪里了?班级内部收取的班费到底是实施怎样的管理制度的?
带着这些疑惑,陈先生翻看了上一次家委会管账目的家长的明细公示,发现班费支出的账目做的非常的“粗”,仅仅就是几个项目然后对应的钱数,一点都不具体。
其实陈先生也理解家委会的成员,因为家委会里的家长成员自己也有孩子,也有自己的生活和工作,能担任家委会成员管理一些东西已经很累了。
但是班费去向这么含糊,每次班费的总额又是这么大,陈先生心里总是嘀嘀咕咕。不光是他,班级里的其他家长近来也是怨言颇深。
该学校很多班级也有类似的情况,被举报后的班级家委会“腐败”作风改善很多,不论是账目公示还是班费收取都合规很多。
于是,他打算——匿名投诉,既能借助教育局的力量查明这件事,自己和自己的小孩又不会被找到,简直一举两得。
于是在2023年的5月4日上午,陈先生通过12345对该班级家委会进行了投诉。
福清市政府转投福建市教育局,福清市教育局找到陈先生孩子所在的学校和班级进行问责,本以为从那以后就“太平”了,但是谁也没想到“更大的风浪”还在后边。
二、匿名投诉被准确找到
5月8日的上午,也就是这件事情发生后的第四天,陈先生的妻子突然被家委会成员移出群聊,并且退还上次缴纳的班费,在转账的备注上还非常“用心”的标明了“5月4号收到的班费200元退还给你,请你收到后回复”。
这让陈先生的妻子吓了一跳,明明自己的丈夫是匿名举报,自己亲眼看着他勾选了“不公开”的选项,怎么这么快就被找到了呢?他们是怎么知道的呢?
陈先生的妻子被强制退出那个没有班主任在的群,所以不知道后面家委会的成员会在里面说什么,只是后面家委会的成员再也没有给过她笑脸,这让陈先生的妻子很气愤。
原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了,时间会慢慢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
5月16日,福清市教育局在平台上针对这件事对陈先生进行了回访,表示学校勒令家委会对收取的班费悉数退款,后面也会加强家委会日常管理,树立良好作风。
陈先生也表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非常感谢领导的重视。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告一段落了,但是谁也没想到——“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事情又开始变得复杂起来了。
5月28日,也就是教育局结束回访的第十二天,家委会统管账目的家长在早上五点多钟私信陈先生的妻子,所言所语让陈先生和陈先生的妻子后背发凉。
“市先进班级的荣誉因为你的告密被取消你又知道此事?”
“让我没想到的是一个喜欢游山玩水,吃喝玩乐的美妈居然说交不起班费”。
“我想全部家长都愿意让你家宝贝得到免费的学习材料”。
“我们几个家委忙里忙外你都觉得是理所当然,现在你达到目的觉得很开心是这样的吗”?
看到这样的言论,陈先生一家很不满。
但是除了不满以外他们还很诧异,本着不影响到孩子的思想选择了匿名投诉,家委会的成员是怎么知道并且找到陈先生的妻子本人的呢?
于是在第一次沟通无果后,陈先生找到相关媒体并且拨通了该家委会成员的电话。
三、双方和解,达成共识
在沟通过程当中,该家委会成员向陈先生做出说明,称此前的班费去向她都有做明细账,并且发到了那个班级家长的小群里面。
当陈先生问她怎么就确定投诉家委会的人是陈先生一家的时候,该家委会成员先是支支吾吾,后面表示发给陈先生的指责信息,并不是确定陈先生就是投诉人,只是她个人的猜测,并且向陈先生一家表示由衷的歉意。
但是即便是怀疑,为什么会怀疑到陈先生一家身上来呢?总不会向班级内的所有家长都发送这样的消息吧。
陈先生也没有追问什么,只是对班费的明细账还存在一些争议。
后面该家委会成员当着学校领导的面提供了此前的明细账和相关发票,陈先生在看过之后表示没有问题,双方达成和解。
并且也表示家委会和家长之间要增强沟通,既然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好,那就要达成“一切为了孩子的共识”。
事情结束之后,当地教育局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家委会建的群,如果没有班主任在,就一定要解散,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属于违法行为。
后面要加强对家委会的组织管理,产生合理班费应该由学生自己管理。
«——【·以案释法·】——»
家委会得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从该规定可知,侵害个人信息的主体以非法方式获得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禁止行为。
本案当中,陈先生在投诉家委会的时候,选择了匿名投诉,但是却被精准找到,这说明该家委会成员应该是利用某些不合法不合规的途径或者是方式收集陈先生的信息。
该家委会成员将陈先生的妻子踢出群聊,并且将陈先生的信息告知给主管账目的家委会成员,这就是“传输他人个人信息”,原则上也属于违法行为。
个人信息的被非法获取导致陈先生的妻子被家委会成员精准找到并且被暗讽“天天游山玩水却交不起班费”“没钱我们可以施舍你”,我们又可以延伸到——侮辱罪。
家委会成员有关言论和行为是否构成侮辱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陈先生和相关媒体找到该家委会成员,打通电话之后,该家委会成员表示给陈先生的妻子发送不尊重的消息只是出于“怀疑”,并没有确凿证据指证。
那么,如果我们抛开一开始就知道这件事是陈先生所做这一个设定,事先不知道或者这件事不是陈先生所做,这就属于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情节没有那么严重,所以尚不构成犯罪行为。
«——【·结语·】——»
“在其位,司其职”。家委会的作用就是促进家校合作,原则应该是“一切为了孩子”,任何时候都不能失了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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