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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磨一剑!广东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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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十年来,广东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开放性视角和创新性思维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聚焦城市雨水管理和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内涝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保护恢复城市的水自然生态平衡。“海绵”一收一放间,城市“会呼吸”,安全“有韧性”。让一座座城市会“呼吸”的背后,折射的是广东省住建工作者“绿我涓滴,会它千顷澄碧”的共同理想和“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刻苦实干,更是广东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十年之功”的一个个缩影。


镶嵌在广州城区中的花都湖

“十年统筹”

海绵城市建设完成三大跨越式转变

民生为上,治水为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是提高人居环境质量、降低城市内涝风险、建设宜居水环境、打造人水和谐的高品质体验,更是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关键环节和核心任务。

十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及技术指引,为各地实现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提供基础保障。

在强化顶层设计上,广东省规划先行,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指导各地结合自身特色,着重解决积水内涝问题,编制“十四五”时期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实施方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持续完善相关技术指引,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细化,印发《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与评价细则》《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指引(2016-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海绵城市设施通用图集》《海绵型建筑小区、道路、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旧城区海绵城市改造技术规程》等系列技术标准,进一步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此外,广东省还坚持示范引领,持续打造特色亮点,积极开展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创建。2022-2023年,广东省共完成两批省级示范城市示范创建,并从中择优推选城市参评国家示范城市创建。与此同时创新开展动态跟踪评价,组织专家技术团队围绕产出绩效、管理绩效、资金绩效及投融资机制等重点工作赴示范市开展跟踪评价调研,并通过定期调度和不定期现场督导帮助示范城市研究解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升示范建设成效。

十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全域推进与试点示范相统一,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基本完成了“从传统开发建设向新型城市发展模式转变”“从传统的末端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从以工程措施为主向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相融合转变”的三大跨越式转变。截至目前,全省建成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标准面积约2451平方公里,占建成区比例达44.84%。


珠海市机场东路海绵城市改造工程

“十年经验”

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的“广东模式”

功不唐捐,玉汝于成。十年来,全省上下多级联动,主动作为,海绵城市建设从“试点”走向“示范”,从“示范”走向系统化全域推进,构建出海绵城市建设的“广东模式”。

目前,广东省初步构建国省两级“2+4+4”为核心的海绵示范城市集群,包括2个国家试点城市(深圳、珠海市)、4个国家示范城市(广州、汕头、中山、佛山市)和4个省级示范城市(东莞、梅州、茂名、江门市),成为全国仅有的四个拥有最多国家试点、示范城市的省份(广东、江苏、福建、四川)之一。

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方面,深圳市以规划为引领,制定“市、区、重点片区”三级海绵城市规划,谋篇布局,构建了“城在绿中、绿在城中”的海绵城市生态格局。珠海市通过规划引领、分类施策、试点打样、建章立制、统筹推进等方式,成功打造了“蓝绿交织、山海融城”的海绵空间格局。

在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引领方面,广州市通过“划分流域,核算水账”,以“上中下协调、大中小结合、灰绿蓝交融”为思路,走出一条适宜沿江丘陵城市的生态绿色之路。汕头市以构建一座“山水田城海岛”美丽城市为目标,摸索建设出“五个建立、三项结合、四个明确”的工作方法。中山市以海绵城市建设为核心,构建“1+7+N”规划体系,形成了一批以翠亨国家湿地公园为代表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佛山市秉承“全域统筹、片区示范、特色打造”的建设思路,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工业+”“文化+”“数字+”示范亮点。

东莞市以“全市域、全行业、全类型、全流程”的海绵城市工作推进模式,建立完成一批融入海绵理念的典型项目,成效初现。梅州市将现代雨洪管理理念与古人治水智慧相融合,积极摸索山地型城市实践道路。江门市围绕流域、城市、社区和设施四个层次,初步建立了一套在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方面的实施方案。茂名市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为契机,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市区两级组织领导体系……


茂名市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城市建设发展全过程

行而不辍

擘画海绵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如今南粤大地,一座座海绵城市蓬勃发展,如海绵般呼吸吐纳,处处迸发着勃勃生机,洋溢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律动。

接下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科技赋能等多种方式,加强统筹协调和责任落实,聚焦重点任务,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根据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要求,全省各地将加快海绵城市立法工作,通过立法保障海绵城市长效管理,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变成长期坚持的基本政策和要求。

在强化资金保障方面,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将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多管齐下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同时还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切实把海绵城市建设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强化科技赋能方面,各地将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海绵设施在线监测、数据自动收集、跟踪维护和运行管理,构建可评估、可追溯的智慧海绵监管平台;全方位借力科技和信息化手段赋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提供数据支撑,让“海绵”更智慧。

立足于海绵城市建设“十周年”,未来,广东将持续性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擘画全省海绵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广东海绵城市,未来可期。

文/陈克正 钟彩英

◎ 编审:左国兰

◎ 美编:杨榆洁

◎ 出品:广东建设报全媒体内容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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