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介绍,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2024年一季度发布会3月28日举行,集中发布示范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领域探索形成的4项制度和实践成果。一是关于示范区跨域统一生态环境准入制度,二是关于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量化评估机制,三是关于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四是关于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协同治理及生态共建机制。具体如下:
根据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区域协调发展司会同示范区执委会研究建立了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季度发布工作机制,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供长三角其他地区乃至全国有条件地区参考借鉴。
自2019年11月揭牌成立以来,示范区始终将生态绿色作为独特基因和最靓底色,不断探索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机制和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的指导下,示范区执委会坚持发挥“共”的优势,做好“联”字文章,汇集两省一市、三级八方力量,协同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管控要求,统一功能定位、统一保护基准、统一管理手势,既增强约束力又提高执行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了从独奏向交响、从单打冠军向团体冠军的转变。2023年,示范区地表水优Ⅲ类断面比例从2019年的75%上升到96.2%,AQI优良率从78.4%上升到84.1%,“一河三湖”(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重点跨界水体水环境质量提前达到或优于2025年目标。数据的背后,是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在发挥作用。
《方案》实施以来,47个重点跨界水体实现了联合河湖长制的全覆盖,联合巡河、联合管护、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的“五个联合”制度不断深化。太浦河共保联治示范段完成22公里生态绿廊建设;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贯通工程(江苏段)已完成,青浦段(一期)即将完工,淀山湖(昆山片区)11条河道完成清淤整治;青浦、吴江两地持续同步推进元荡岸线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工程,共修复岸线全长23.9公里,元荡成为首个地跨沪苏两省的示范幸福河湖。金嘉平地区(金山、嘉兴<含平湖>)借鉴示范区经验,开展环杭州湾地区石化化工挥发性有机物的共保联治;吴江区与秀洲区、桐乡市出台《京杭运河(澜溪塘、清溪)联保专项治理方案》;江苏与上海、安徽分别签署交界地区跨界河湖共保联治备忘录,推广跨界水体联合保护、污染协同防治方面的创新制度和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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