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部交管局部署本周起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扬州公安交警部门积极行动起来。3月26日,扬州、仪征公安交警部门联动,在356省道仪征段开启首次专项整治,现场查处了货车、工程车超载和污损号牌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货车超载运输被查获
前天上午10点多,在沿江高等级公路仪征青山段实友岗,一辆大货车进入警方视线。交警上前拦下这辆大货车请驾驶员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员承认车辆存在一定程度的超载。
对此,仪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青山中队中队长刘冬青表示,货车超载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是此次春季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目标。刘冬青现场对这名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特别指出货车超载易导致制动失灵从而引发侧翻,不仅严重危害驾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还会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随后,交警对车辆进行了核实称重,结果显示超载率达30%,驾驶人面临罚款500元、记3分的处罚。? ??
案例二:工程车号牌不清晰被责令改正
在附近另一岔路口,交警引导一辆混凝土搅拌车靠边接受检查,发现该车尾部的原号牌被保险杠遮挡住,且上方的放大号牌也很不清晰,无法识别车牌号。
驾驶员称,当天上午从工地开车出来的时候,保险杠受到了撞击,被撞歪的保险杠刚好挡住了车牌。对于放大号牌被污损的情况,交警当场指出,这与驾驶员没有及时清洗车身有关,同时驾驶员的交通法规意识淡薄。交警当场责令驾驶人改正。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交警紧盯这七类重点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将持续至5月底,扬州公安交警部门将针对春季道路交通的规律特点,聚焦“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以及农村地区三轮车等六类重点车辆,从严查处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驾醉驾等七类突出违法行为,消除路面动态风险隐患,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整治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紧盯高速公路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普通公路的酒醉驾、超载、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违反禁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上路检查,切实消除道路隐患。
通讯员 祝隽 记
者 黄
新媒体编辑 杨宗昭
校对 张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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