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告诫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
一名女子因婆婆的长期殴打致使浑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新伤叠旧伤的惨状令人触目惊心。
据目击者称,这名婆婆对儿媳的暴力行为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街坊邻居基本都知道这件事,也都对这位恶婆婆的行为非常气愤。
然而更可气的还在后头。
当地的民警也介入了这件事,他们说已经去处理过了,并告诫过那个婆婆,让她别再打儿媳妇了。
相关部门还回应称:长期殴打不属实,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
可这样的处理结果,却让很多人感到不满。
很多网友说,打得这么狠,这应该算是故意伤害了吧?怎么只是告诫一下就算了呢?应该拘留那个婆婆才对!
不是,是我听错了还是记错了?
难道打人不是犯法的吗?
这样一句轻飘飘的回应,就能掩盖掉婆婆的罪行了?
对家人实施的伤害就不属于人身伤害了吗?
打了就是打了,还分“长期”或“短期”吗?
还是说,必须得长年累月的打才算数,隔三差五的打就无所谓了?
退一万步讲,即便“长期殴打”不属实,那“殴打”也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吧?
更何况儿媳身上纵横交错的伤疤,但凡长眼睛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第一次了,这就虐待啊!
而当地部门所谓的“告诫”,听起来更像是“和稀泥”和“走过场”,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为什么每次这种在家庭中被殴打被伤害的行为,都只是简单两句“告诫”就草草了事?
有的人觉得公婆老公打媳妇是家务事,事实上家暴就是家务事,只是由于暴力行为发生在家里,就要法外开恩吗?
别人家的闺女也是父母辛苦养大的,在自己家备受疼爱,怎么到了婆家,就要受这般折磨,她的家人又于心何忍?
虽说婆媳矛盾自古以来就有,但毕竟结了婚就是一家人,能狠心对自己的儿媳妇下这么重的手,只能说这位婆婆不仅无视法律,还极其嚣张且凶残。
不出所料,许多网友纷纷表示对这位婆婆的强烈不满和谴责,认为其严重侵犯了儿媳的人身权利,挑战了社会公序良俗。
同时,对受害儿媳的遭遇抱以深切同情,呼吁社会各界给予关注和支持,也希望她能够早日脱离苦海。
毕竟,家庭暴力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行为,无论怎样,这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因为家暴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身心创伤,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对于家暴,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借口,不配任何原谅。
也希望相关部门提高执法力度,对施暴者依法严惩,而非仅作口头警告。
同时也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家暴的认知和理解,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标准。
毕竟,婚姻的存在是为了见证爱情的永恒,而不是承受暴力的枷锁,更不是任人宰割的牢笼。
希望每位女性都可以对家暴零容忍,不再委曲求全,不再卑躬屈膝,更不再让自己置身险地。
让我们一起对家庭暴力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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