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自然资源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二级巡视员王伟介绍了我国首次完成全国683个城市城区范围确定有关情况。
王伟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主要依靠地方填报,各地对于“城区”统计口径理解不同,一定程度影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等,给科学决策带来一定障碍。2021年6月,《城区范围确定规程》(TD/T1064-2021)发布,确定从空间范围上界定城市建成区的技术规范,填补了我国城市化标准统计区制度的空白。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二级巡视员王伟 (侯一俊 摄)
王伟表示,目前这项工作形成我国第一版全国城市的城区范围矢量数据集,首次实现城市城区范围的空间化、定量化和精准化。主要包含两个层次的成果。
一是城区范围。即城市化标准统计区范围,作为一定时期城乡划分和城市化地区边界,解决城市化空间结构分析“分母”的标准化问题,更新周期与全国国土调查、人口普查等保持一致,其间保持相对稳定。基于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全国683个设市城市城区范围(城市化标准统计区)总面积为11.02万平方千米。
二是城区实体地域。基于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全国683个设市城市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实际建设区域)总面积为7.80万平方千米。
王伟表示,我国首次形成的全国城市城区范围确定成果,具有标准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时代性。这次全国首版683个城市城区范围成果矢量数据集,是全国首次在统一标准控制下,将城区范围落到了空间位置上,城市化地区的空间管理有了基本的、统一的遵循。不过,目前的城区范围确定方法仍存在改进空间,考虑到与未来城市特点是否适应等因素,还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
编辑张寻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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