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安徽省象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里山街道象山村集体土地77.6平方米(均为建设用地)建设农产品展示厅,同时对占地834.4平方米(均为建设用地)的原象山小学两栋教学楼进行修缮拟用作接待中心和休闲民宿,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占地。责令安徽省象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912平方米集体土地;对新建农产品展示厅占用的77.6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0元处以罚款,即罚款人民币7760元;对非法占用原象山小学教学楼834.4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7元处以罚款,即罚款人民币5840.8元,共计罚款人民币13600.8元。
来源:信用中国(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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