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2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人对央广网表示:对于电鱼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持续严打重罚电鱼行为,清查取缔制造电鱼器具的黑窝点、黑作坊。
咱们霸州区域内河流众多,中亭河、大清河等地鱼类资源丰富。现在春暖花开,正是捕鱼的最佳时节,一些不法分子极有可能“电鱼”谋利,希望大家看到后马上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老百姓对电鱼行为深恶痛绝,霸州123经常接到网友举报电鱼的行为,这种不区分品种、大小,对水生生物一网打尽的做法,是一种竭泽而渔、断子绝孙的毁灭性捕捞方式,历来都是执法机关打击的重点。
比如之前霸州123曾播报过多篇文章,《霸州出名网红人工湖,被举报有人电鱼,情况反转》、《【证据这么全,为何还不查?】实拍曝光霸州大清河男子背电瓶电鱼》,讲述了有人在河中用电鱼工具捕鱼的事情。
(此图及下图来源之前播报过的文章)
电鱼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小鱼一般当时就被电死,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侥幸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造成“绝后”,通过这种方式捕获的鱼类的味道会发生变化,可能会对人体产生影响。
电鱼还会对生长在水里的水生物造成危害,漏网逃脱的鱼类也难逃一死,这种行为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还间接对水体质量产生不良的影响。
(此图来源之前播报过的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法》和《渔业法》都规定了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违反规定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此图及下图为之前播报过的多起电鱼事件)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这里提醒广大群众,电鱼是一种违法行为,见到此类行为群众都有权制止,也可以向渔业、公安部门等举报,让我们共同守护霸州人民美好的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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