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星揽史说
编辑|星揽史说
三峡地区春秋、战国时代的人类聚落遗址发现较多,墓葬资料也尤为丰富。从目前三峡地区考古发现的墓葬资料获知,这一历史时期人们安葬死者的方式(指对死者遗体的处置方法)大致上有三种葬法:
一为土坑葬;二为瓮棺(罐)葬;三为崖葬。在这三种葬法中,以土坑葬俗最为流行。在该区域里,不仅发掘出了大批的巴人墓群,同时也发现有较多的楚人墓群,另还见有一些巴人墓葬与楚人墓葬同葬在一个墓地的现象。
现就三峡地区考古发掘出的这一历史阶段的墓葬资料,我们按其时代序列进行介绍,再与该地区夏商时期乃至更远的新石器时期人们埋葬习俗文化资料进行比较分析。
从而看看有哪些习俗是该地区先前人们埋葬习俗文化的延续,并又出现了一些什么样的新的埋葬习俗文化。
从这些埋葬习俗文化资料中,又有哪些资料能为我们在探索当时人类社会发展中会提供一些可作参考的依据呢?
春秋墓葬资料的发现情况
三峡地区考古发现的春秋时期墓葬,现已公布的材料不少,如忠县甘井沟、中坝,云阳李家坝,奉节老油坊,巫山胡家包,巴东雷家坪,秭归庙坪等遗址中都有发现。
限于这些墓葬资料多数还在整理和待整理工作中,在有关报刊上见到的也只是一些简讯报道,故在这里只能将多数墓葬资料情况简要一下,更详细的资料待整理出来后进行补充。
庙坪遗址位于长江西陵峡南岸秭归归州镇(老县城)对岸(长江)的一、二级缓坡台地上,高出长江常年水面约20米,面积约18700平方米。1995年、1997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这一遗址先后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考古发掘。
在该遗址的地层中清理出属于新石器时代、商代、周代的墓葬数十座,其中属于春秋时期的墓葬仅1座。
这座春秋墓(编号M3)靠近遗址东端的河边处,为一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墓圹长3.8米、宽2.1米,墓底长3.4米、深2.2米~2.8米。墓坑内填土为五花土,土中夹杂有大量的新石器时代、商周时代的残陶片、石器、鱼骨等。
在墓坑底部发现有木椁腐烂后残留下来的朽痕,朽痕长1.98米、宽1.04米、高0.7米。在椁底南北两端各横置一枕木,枕木长1.64米、宽0.1米,椁内有一保存较好的人骨架。
葬式为仰身直肢,头朝南方。经鉴定,墓主人为一男性,年龄在45岁~50岁左右"。墓中放置随葬品六件,以青铜器为主,除其中的一件青铜剑放置于死者腰部右侧(似随手可拾)以外,其余的铜矛、铜镞、陶罐,漆木器都基本上放置于死者的头部。
出土的兵器类剑、矛、镞皆为巴人典型器类,这类铜兵器在鄂西、三峡地区巴人遗址和墓葬中已屡见不鲜。出土的陶罐,器形与当阳春秋墓中出土的同类器相似。经研究比较,这座墓葬的时代约为春秋中期。
族属问题,在墓葬填土中出土有西周的楚人陶鬲和春秋时期的楚人陶簋等。此外,在墓葬所处居住之地层中出土有较多的周代楚人遗物。
再结合文献史籍中的有关记载,春秋、战国(包括西周中、晚期)时期,西陵峡地区应为楚国管辖疆域。故我们认为,这座墓葬的死者可能是楚人。
云阳李家坝遗址中的墓葬
李家坝遗址位于重庆市云阳县长江三峡水库北岸支流澎溪河东岸,海拔高度140米~148米。面积约60万平方米。主持该遗址的发掘者将该遗址分为四个发掘区。
经勘探、发掘获知:第一发掘区(李家坝的西北处)主要是人们居住生活和生产活动区;第二发掘区(在生活和生产活动区的东端)主要为东周墓葬区;第三、四发掘区(位于李家坝后缘和山麓地带)主要是汉至六朝墓葬区。
自1994年以来,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系已在李家坝陆续清理出东周时期的墓葬多达150余座,以战国时期的墓葬为主,极少数墓葬可早到春秋晚期,也有的在春战之交。现将1997年度发掘的40余墓葬中时代较早的M48资料举例说明
M48开口于第4层(第4层为战国文化层)下,墓坑北部被一座战国墓(M33)打破。墓口长4米、宽约2米,墓坑底长3.85米、宽1.85米,墓坑深1.63米~1.8米。
有木椁,木椁长3.48米、宽约1米,椁两端的墙板长1.68米~1.72米、残高约0.1米、边框宽0.14米~0.1米。仰身直肢葬。人骨位于椁内左侧。墓内放置随葬品(陶器)六件,器形主要有釜、罐、豆、瓮等,六件陶器皆置于死者的足下。
经对墓内随葬品的比较分析,这几件陶器分别属于巴人和楚人的用品,以巴人陶器为主,如釜,口部装饰成花边状(亦称花边口沿),这种器形是三峡西部地区早期巴人遗存中较常见的器形之一。
自新石器时代至西周时期,甚至到东周时期一直都非常流行;豆、瓮、罐等,这些器形也是巴人遗址中较常见的器形。但其中的长颈罐(M48:6),为夹砂灰褐陶,细颈,方唇,颈部和腹部各施两道凹弦纹。
这种器形在鄂西地区春秋晚期楚墓、楚人遗址中多有发现,这应是楚人陶器,或者是受楚文化的影响而制作的。
出土器物以巴文化因素为主,个别为楚人陶器,如此看来,该墓的主人应为巴人,下葬年代约在春秋晚期。
长阳深潭湾崖棺葬墓
1989年,湖北省清江隔河岩考古队在清江隔河岩大坝施工区即清江北岸深潭湾悬崖上一崖穴中,清理出了100余座墓葬。
这批墓葬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的分布在一不足10平方米的范围内。穴内的堆积厚达2米余。依据地层堆积资料情况,可分为上、下两个主要堆积层来概括。
上堆积层中,人骨均较杂乱,葬式混乱不清,很不统一。葬向也不规则。经对上堆积层中墓葬内人骨标本的鉴定得知,这些死者多为小孩骨骼。
下堆积层中,墓葬数量减少,葬式似多为仰身直肢,个别为侧身葬。葬向均为东西向。经对下堆积层中墓葬人骨标本的鉴定,死者多为成年人。
这批墓葬皆为土坑墓,因墓葬层层叠压相互打破现象严重,故墓圹不是很清楚。皆不见葬具。墓葬中出土器物有陶鬲及玉、石、蚌等小型饰品及一些贝币等。从堆积层中(包括墓葬)出土的陶器看。
时代应为周代,最底部堆积中出土有大溪文化陶器,在大溪文化堆积层之上叠压几座商代墓葬;最上层的几座墓葬可能为春秋初期,或是西周、春秋之交。但绝大多数人骨架(墓葬)的时代应为西周时期。
族属问题,据中国科学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研究者对这批人骨标本的综合分析,以及与本地区乃至我国其它地区出土人骨标本进行比较后认为。
这批墓葬的死者应是我国古代一支较大的少数民族——巴人。有必要说明的是:这种以岩壁、悬崖以及崖穴处来安葬死者的形式,被民族学、考古学称之为“崖葬”。
那么,何为“崖葬”呢?据民族学解释:“在崖穴或崖壁上安葬人的遗体的一种葬俗。是风葬即露天葬的一种。崖葬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其一是将葬具放置在崖穴中的称崖洞葬。
其二是将葬具放入山崖层理罅隙的称崖墩葬;其三是将葬具放置在开凿的山崖窟龛中的称崖窟葬;其四是在悬崖上凿孔钉木桩搁置葬具的称悬棺葬”。
但据发现和调查资料情况表明:“悬棺葬与其他崖葬形式的本质性区别在于其葬地的选择与江河大海密切相关。”三峡地区悬棺葬多是在一些江、河、溪两岸的悬崖峭壁上。
在长阳深潭湾悬崖壁上崖穴中发现这批崖葬墓与我们以往在三峡地区发现的一些崖葬墓葬还有所不同的是:在崖穴中有的是掘一小坑进行安葬,也有的可能是当时直接将死者随便丢弃于崖穴处后简单地用崖穴里的堆积土进行掩埋。
再从时代上来看,这批崖葬墓的时代可早到西周或商代,这不仅在三峡地区、甚至在我国西南地区以往都是不见的。
可以这样说,三峡地区战国时期的人类居住遗址,墓葬群(地)的发现资料情况等,都远比战国以前各个历史时期的资料要丰富得多。在这一历史时期里,三峡地区的人们在埋葬死者选择墓(葬)地时,大致上可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有固定的埋葬死者的位置(即墓区)。如巴县冬笋坝,重庆市南岸区的大兴场,涪陵小田溪,开县余家坝,忠县中坝,云阳李家坝,奉节上官,巴东西襄口,秭归张家坪、卜庄河,宜昌前坪、后坪等墓葬群。
第二,无固定的墓区。当时居住地的居民死后,活着的人直接将死者就地或在不远处进行埋葬,如忠县瓦渣地、万县中坝子、秭归庙坪、官庄坪、东门头等。这些墓葬群基本上分布在居住生活址内或是附近。
第三,将死者木棺置(葬)于万丈深渊的悬岩绝壁上,有的是利用岩壁上的天然岩穴(洞)和崖隙而葬;有的是在悬岩壁上凿孔(眼)插木桩,然后将棺置于木桩上;
还有的是在悬岩壁上凿一长方形仅能容棺的洞穴,也有的洞穴稍大于木棺,并有一定的空间,然后将木棺放于洞穴处即可。这就是前面言及的所谓“崖葬”墓。
结语
三峡地区战国时期的墓葬资料发现较多,内容也很丰富,但限于篇幅,这里我们只选择较突出的,且内容丰富的几处重要的墓地(群)资料情况来给予介绍。
在三峡地区,战国时期的这种崖棺葬除在巫溪、巫山大宁河流域多有发现外,另在巴东的龙船崖、杨家哇,秭归新滩、九畹溪、磨坪、宜昌小峰等地都有发现。
这些崖棺葬墓也可能是古代巴人的墓葬,如秭归新滩(兵书宝剑峡)崖葬墓,木棺中出有巴人青铜剑、戈、矛等兵器。汉以后,三峡地区这种形式的崖棺葬就更为流行了,尤其是在土家族分布区域内。
据民族学、考古学调查研究,三峡地区的这种崖棺葬习俗文化的年代,“可以说从战国时期阶段开始,一直延续到宋元时期,个别地方可能还晚到了明代。一直延续了二千多年。”
参考文献
1.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峡考古队:《湖北秭归县庙坪遗址1995年试掘简报》,《考古》199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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