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公众号:刑辩研究院
上周接了一个强奸案件,当事人很着急,让我上周五阅卷,这个案件挺有意思。
案情大概就是一个农村的光棍性侵了一个大他十八岁的老女人。因此案发。
家属认为不是犯罪,双方是自愿的。
家属一开始很抵触找律师,我很好奇,问这种案件为什么不找呢?家属认为,第一个是律师费的问题,第二个是这个案件明显无罪,公安会调查清楚还他们清白,第三个是请了没啥用。
想法很常见,几乎大部分人都是这个想法,不奇怪。
但是,案件结果和他们的想法背道而驰了,一个他们认为明显无罪的案件,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至今羁押了四五个月,马上公诉。逮捕后,他们先后委托了两个当地律师,后面都解聘了。究其原因,忽悠。
明明没去提交材料,说去提交了,明明没去会见,说去会见了。
确实有点过分,难怪行业的口碑不好,脸面都被某些人给丢尽了。
家属更换律师情有可原。
更换的第三个律师不是本地的,和我一样在贵阳执业。听当事人说,这位律师比较勤快,做事还算可以,该做的工作都做了。
既然如此,为何要换呢?家属认为,这位律师带有有罪思维,没有站在他们的角度看问题,做无罪辩护就更难了。
这位律师的工作其实有效果,他介入后最起码检察院经过了两次补充侦查。
不过,检察院的意见和他的不同,检察院认为一个四十岁的人和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能是自愿?
这位同行好像也动摇了,家属觉得无罪辩护不能动摇,于是就解聘了。
家属通过裁判文书网又找了一个很厉害的律师,据家属说挺厉害,我没见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这位律师去会见了嫌疑人,上周三申请阅了卷。按理,家属既然已经找了这么厉害的律师,不用再找了。
家属怎么想的?家属认为,这位厉害的律师比较忙,担心不会抽出太多时间来研究他家的案子,想再找一个律师补充。
于是又找了我,直到找到我的时候,检察院第二次补充侦查已经结束,还有大约半个月就要决定是否公诉。我上周五申请阅卷,本周就要提出有效的辩护意见。我也劝过家属,既然已经委托了上面的律师,就不要再换了,让我这么短的时间内研究出一个结果,很难。我介入最晚,却要求我几天内提出意见,不能承诺一定会有好结果,只能尽力。
对家属的建议是,一定不要频繁的更换律师,一开始就要选定一个律师,让他跟下去,除非是这个律师真的有很大的问题。
同时,越早聘请律师越好,比如我这个案子吧,检察院还有半个月就出结果,这时家属才委托我,效果不一定很好。
把有关的法律风险给家属说清楚,既然家属表示没问题,那该干就放开干吧。
对于律师而言,对待这种家属一定要谨慎,别人可以更换前面的同行,也有可能换你,要求律师一定要付出全力,尽量把案件过程做好。
还有一个感受,多次更换律师的,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是有技巧的,正常办案流程,律师去会见应该询问嫌疑人案情,但是,多次更换律师的有例外,强奸案更是如此,嫌疑人面对不同的律师多次反复的把隐私暴露,难免引起抵触情绪,引起别人不满。
其实,通过前面几个律师的会见,案情基本了解清楚,可以着重的问一些问题即可,如果可以阅卷的,最好阅卷后再针对性会见。
我认为这才是专业性的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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