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贺梅案吗?男子与美国夫妇抢夺女儿,胜诉后却抛妻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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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贺梅的亲生父母贺绍强夫妇夺回女儿监护权,当时国内几乎所有主流观点都在为这对父母喝彩;然而 17 年后的今天,当人们再次回顾贺梅案时,不少舆论却认为当初让贺梅留在美国才是最佳选择。


(贺绍强一家,最右为贺梅)

从贺梅还未满一周岁起,贺绍强夫妇和贺梅的养父母贝克夫妇就展开了长达 7 年的抚养权争夺战。而这一切的起因,要从上世纪 90 年代流行的“美国梦”讲起。1965 年,贺绍强出生在湖南邵阳一个普通农村家庭。与一辈子都在田间劳作的父母不同,贺绍强是个天生的读书料子。上世纪 70 年代,人们普遍认为中专比高中更有前途,当时中专的录取分数线远高于高中。于是 1979 年,14 岁的贺绍强以高分考入湖南邵阳师专英语专业,毕业后顺利成为邵阳一所高中的英语老师。

在担任教职期间,贺绍强了解到外面的世界,有了进一步深造的想法。经过几年准备,他于1986年考入湖南大学英语专业研读硕士课程。在校成绩依然优异的他,毕业后进入南京理工大学英语系当讲师。24岁的贺绍强在这里遇见了自己的初恋,也是他的第一任妻子,一个重庆女孩。
当时贺绍强女友还是南京理工大学大四的学生,即将面临毕业后选择工作地点的问题。1990年,女友决定要回老家上班,与她感情甚笃的贺绍强便义无反顾地转至重庆建工学院任教。
在那个年代,国内盛行“去美国淘金”一说,尤其是在高学历圈层。他们可以通过拿全额奖学金出国读书的方式远渡重洋。贺绍强及其女友都是对事业有追求的人,他们也在筹备着出国一事。
1991年,两人领证后,他们便开始为这件事做准备。尤其是得知妻子的表姐已经成功申请到密歇根州立大学的全奖,他们愈加有动力,觉得自己定能成功。

当时赴美读书需要有托福成绩,这对本就是英语专业的贺绍强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因为妻子英语不够好,联系学校及申请文书都是贺绍强帮忙完成。他曾告诉中青报记者,自己第一次考托福就有“650分,写作满分”。在youtube现存的采访视频中也能看到,贺绍强口语相当流利地道。因此在贺绍强与妻子出国前,除了高校教学外,他还开设了GRE和托福考试的培训班。这个辅导班不仅让他赚到了两人赴美的路费,还让他在重庆英语培训界小有名气。

只是命运似乎总喜欢和人开玩笑,1994年贺绍强妻子获得北伊利诺伊州立大学的全额奖学金,成功赴美,贺绍强本人却没收到满意的offer。无奈之下,1995年3月贺绍强只能以陪读签证前往美国和妻子团聚。

4个月后,亚利桑那大学给贺绍强提供了70%的奖学金,这对全靠奖学金生活的两人来说是及时雨。很快,贺绍强决定远赴亚利桑那州攻读英语教育硕士课程,和妻子又回归到异地状态。

因为奖学金无法覆盖生活所需,同时贺绍强还得定期给自己父母汇钱补贴家用,他的求学生活几乎就围绕着学习和打工这两件事度过。被生活挤压到无法喘气的贺绍强很难抽出时间与妻子沟通或相见,两人关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破裂。1996年,他们便协议离婚。

从这一年开始,贺绍强性格逐渐发生变化。失去生活的锚点,加上文化差异,贺绍强自己说自己变得“不爱说话,不爱和大家交往”。但贺绍强没有时间调整状态,因为1997年他获得了孟菲斯大学的经济学专业硕博连读全奖机会。因到校时间紧迫,贺绍强匆匆赶往孟菲斯继续学业,连手里的毕业论文都得申请延迟答辩。

也是这一年,孤身在美的贺绍强决定要重新展开一段感情,他选择在国内择偶。1997年底,贺绍强联系上重庆建工学院任教的朋友,拜托他介绍一些相亲对象。他还特地叮嘱对方,“人好就行,不要求学历”。

不久,贺绍强在朋友给他的几张照片中一眼相中罗秦,也就是贺梅的母亲。回忆起那时,贺绍强说他觉得罗秦很“精神”。


(罗秦与贺绍强)

罗秦的性格的确如贺绍强想象的那样,是个充满生命力的女生。在遇见贺绍强之前,罗秦一直是一个受人追捧的女孩。她面容姣好,性格开朗,好交朋友,“30岁以前,都是我让别人流泪”。

她比贺绍强小3岁,家境殷实,喜欢旅游。高中毕业后,她先在重庆的外文书店工作一段时间,后来与弟弟共同经营音像制品生意。作为个体户,罗秦有足够的自由时间实践爱好。她曾“走遍了大半个中国”,比如和有军区背景的朋友“坐军用飞机”去西藏旅行;亦或独自买张机票去云南游玩。而这些经历又让她更加热爱冒险。

另外,文化程度不高的罗秦并不排斥学习新知识,她热爱阅读。她曾告诉电联她的记者,“那些外国古典名著,都是我喜欢看的”。

罗秦与贺绍强相识后,两人通过信件与电话进行着远距离恋爱。在罗秦印象中,她认定自己会与贺绍强结婚的契机,是两人书信里“通过文字传递的那种细致的感动”;而贺绍强则是因为罗秦对自己家人的“无私付出”。

“我们刚交往一两个月,老家遭水灾了,她听说之后立刻给我家里汇了一两万。这件事让我很感动。”

半年后,本就抱着结婚目的交往的两人觉得彼此了解已经足够,他们决定结婚。

起初贺绍强想通过一种“变通”的方式让罗秦假借配偶陪读的身份来美国,然后他们再去市政厅宣誓结婚。因为他知道身边有同学中途回国后无法续签,就没办法回美完成学业,“那时候办签证很难,可能回去了就再也签不过来”。

贺邵强去学校拿了一份I-20表格(留学生申请签证的必要表格),填完寄给罗秦,以此文件为证据让她办理配偶陪读的签证。结果和贺绍强猜想中最差的结果一样,罗秦被美国驻北京大使馆拒签了。1998年5月,贺绍强只能辗转回国陪罗秦一起办签证。又经历了一次拒签后,两人才从美国驻成都大使馆拿到了签证。

尴尬的是,因为罗秦已经先拿着I-20的表格去办理签证,他们无法在国内领取结婚证,因为“时间会对不上”。直到6月二人陆续抵达美国,他们依旧是“非法的、具有欺骗性的”婚姻状态。这意味着如果美国执法部门检查罗秦的身份问题,她极有可能被遣返。

1998年7月,贺、秦两人同居一个月后,罗秦发现自己有了妊娠反应。和他们实质性关系有飞速进展不同,两人感情却在逐渐降温。回忆起刚到美国那段时间,罗秦表示贺绍强与自己的想象大相径庭,“我们在合租的房子里,各忙各的事,都不说话,很安静,他也没有朋友来玩。”等罗秦凭借做菜手艺在当地都已经认识一群新朋友,频频有客造访时,贺绍强依旧独来独往。

性格上的不和虽让罗秦有些不舒服,但想到肚子里的孩子,她觉得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吧。直到1998年10月18日,孟菲斯大学教学主管的一通电话打破了二人平静的生活。

对方告诉当时担任研究生助教的贺绍强今天别来上班了,“你遇到麻烦了”。次日,贺绍强便被学校行政处的职员召去谈话,因为有女学生投诉他一周前“企图用500美元要求性服务,还进行性骚扰”。与此同时,行政处工作人员告知贺绍强,在这件事调查结束前他的工作及奖学金都将被取消(另有说法是贺绍强先被取消图书馆工作,半个月后被取消助教工作)。

这时贺绍强才意识到,投诉他的那个人就是10月11日他在图书馆认识的中国留学生齐晓君。这个女生比他大四岁,曾在国内做了十多年的护士和剧团演员。1992年,齐晓君丈夫来孟菲斯大学读研后,她也跟随丈夫赴美生活。

根据贺绍强自述,那天早上9点30分他在大学图书馆的电脑房里工作,齐晓君主动和他打了招呼。“她说她现在在孟菲斯大学读广告市场学本科,英语不好,想向我请教一些生理学教材中专业词汇的问题。”贺绍强说,“我是个热心肠的人,觉得帮一下也没什么,就答应了”。因为贺绍强要下午1点才下班,他便告诉齐晓君,如果要他教,得等他下班之后才行。当时齐晓君满口答应,并约好去她上生理学课的教室里见。

当天下午1点过,贺绍强与齐晓君在教室里碰面了。最开始齐晓君向他询问了一些“涉及人身体部位的单词”,之后两人一直在聊天。齐晓君告诉贺绍强,自己丈夫今年9月就去距离孟菲斯8小时车程的亚特兰大工作了,聚少离多,两人关系不是很好。贺绍强说自己产生“一种错误的念头”,想和齐“进一步交朋友”。于是他告诉齐晓君,自己未婚,独居在孟菲斯。就这样,他们在这间教室里独处了40多分钟,交换电话号码才告别。

贺绍强说,他从未对齐晓君做过任何越界举动,纯粹是她借钱不成怀恨在心,才向他身上泼污水。“10月13号,她打电话找我借500美元,我觉得和她不是很熟悉就没有借。后来她就指控我用钱勾引她,还从背后对她实施性暴力。”

关于贺绍强性侵一事,直至2003年庭审结束,两人依旧各执一词。可知的事实是,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贺绍强对齐晓君实施了侵犯。因此1998年11月,孟菲斯警方就明确这桩指控不予立案。但从被齐晓君指控开始,贺绍强的生活就迅速坠入深渊。

首先是11月之前,依靠奖学金作为主要生活费来源的贺绍强一家失去经济来源,一度连饭都吃不起。等警方明确不立案之后,孟菲斯大学恢复了贺绍强继续攻读课程的权利,但是并未恢复发放奖学金。

这件事让贺绍强非常愤怒,他觉得自己受到学校不公平对待,需要抗争。于是他在校报上发表了对校方的控诉,要求学校法务部工作人员公开道歉并恢复他的奖学金。他还向当地媒体投诉,并且警告校方要将他们告上法庭。后来贺绍强回忆起当时的行为感到有些后悔,“我(采取的)方法不对,这样做让校方受到很大压力,他们面子上过不去,就导致对我态度相当强硬。”

总之贺绍强的文章发表后,孟菲斯大学更加坚定与齐晓君站在一边。


(法庭上的贺绍强)

齐晓君一事影响的不只是贺绍强夫妇的正常生活,也波及了他们的夫妻关系和贺梅的出生,这也是贺梅被送去寄养的重要原因。

最开始得知贺绍强涉嫌性侵的消息,罗秦对贺绍强的信任就产生了裂缝。直到她说自己后来与齐晓君在大学电脑机房相遇时,她只是正常询问对方“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而齐晓君一边表情无辜地说,“你回去问你老公吧”,一边在背后向校方告状,“贺绍强妻子在图书馆恐吓我”,自此后她选择坚定相信丈夫。但这件事调查结束前,除了他们夫妻俩,周边几乎所有人对他们都指指点点。

迫于生计,贺绍强与罗秦必须在附近打零工维持生计。即便如此,他们还要遭受来自齐晓君及其他“正义人士”的报复。

贺绍强白天在中餐厅打工,晚上在学校兼职夜班保安,看守学生宿舍。他称自己曾在晚上两次遭受莫名袭击,一次是被蒙面人泼脏水,另一次是自己车的轮胎被扎漏气。而罗秦挺着5个月大的肚子一边学英语一边当保姆、钟点工。

1998年11月27日感恩节,怀孕近6个月的罗秦跟着丈夫去附近的中国超市购物。在那里,他们与齐晓君夫妇相遇了。据罗秦描述,当时齐晓君丈夫先看见贺绍强,立刻大打出手。当她去拉架时,齐晓君丈夫把她踹倒在地,随后罗秦经历了几次出血,并于1999年1月28日在当地医院生下大女儿贺梅。

随着贺梅的出生,贺绍强夫妇的生活陷入更加冗杂麻烦的境地。



首先是齐晓君丈夫打人一事,1998年12月齐夫被孟菲斯警局逮捕,该案听证会被定在1999年4月6日至30日举行。随着这起案子,贺绍强性侵案被重提,而且这次警方给的案件罪名更加严重——“暴力强奸案”。孟菲斯大学也表示会配合这件案子调查,贺邵强依旧没有稳定经济来源。

提前一个月早产的贺梅在医院救治期间产生了高达12000美元的诊费,需要交保险才能报销。为了赚生活费,1999年2月底,刚生产28天无人照顾的罗秦赶紧找了个中餐馆洗盘子。

因为要应对两个月后的两起诉讼,加上两人没有时间照顾女儿贺梅,也没有足够资金给她交医疗保险,贺绍强夫妇决定向当地少年法庭求助。根据该法庭工作人员建议,他们找到“中南基督教收养服务中心”,并在该中心的推荐下与贝克夫妇见面了。


(贝克夫妇)

出生于1956年的杰瑞·贝克在当地是极受好评的基督徒,他们两夫妇曾替好几个家庭临时看护过孩子。当时杰瑞·贝克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另有说法是银行)当财务经理,收入颇高。他们家坐落在孟菲斯城东部的戴维斯种植园,总面积4800平方英尺,家里三个孩子都非常有礼貌。这些条件让贺绍强夫妇对贝克夫妇相当满意和信任。

“贝克跟我说,他们家祖辈都是基督徒,是‘好人’。(他说)‘认识你是上帝交给我的一门功课,我要交出完美的答卷’。”

1999年2月23日,贺绍强夫妇与贝克夫妇在中南基督教收养服务中心的见证下签订了3个月的临时寄养协议。协议里写明,贝克夫妇负责照顾贺梅,贺绍强夫妇需要每周至少一次探望孩子,3个月后协议作废。


(贝克一家的住宅)

当时贺绍强对未来仍充满希望。他说,那时他距离研究生毕业只有几个月时间,美国经济形势也好,“我和几个公司都接触过,人事表示只要我拿到硕士毕业证就可以去上班”。于是贺绍强夫妇便把生活重心都放在诉讼与打工这两件事上,完全没注意到贝克夫妇对贺梅的感情产生了变化。

1999年4月26日,在齐夫伤人案结果还未明了的情况下,贺绍强就因为孟菲斯大学给警方提供的“证据”,以涉嫌“暴力强奸案”的罪名被逮捕。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当时双方律师交涉,试图达成庭外和解。但贺绍强坚持要求陪审团裁决,“我就想讨个公道,不能颠倒黑白。”就这样,他们被官司缠身的时间又无限期增加。

到了同年5月,贺梅的寄养协议即将到期,而贺绍强夫妇显然还没有足够能力将她接回身边。这时他们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把孩子送回重庆交给亲戚抚养,要么与贝克家协商续约寄养协议。

贺绍强夫妇是倾向于前者的,当时贺梅的签证已经下发,可以买机票回国了,但贝克夫妇对他们进行了劝阻。他们表示愿意继续抚养贺梅,给她买医疗保险,“你们的困难很快就会过去,不要放弃。”在贝克二人的劝说下,贺绍强夫妇接受了对方的提议。紧接着贝克夫妇向他们提出要求,为了给贺梅买医疗保险,自己需要对贺梅有法律意义上的监护权,也就是双方签署书面的“临时监护书”。此前接受贝克夫妇帮助的贺绍强一家欣然接受了对方的提议,因为前三个月相处很愉快,他觉得他们都是好人。

1999年6月4日,同样在中南基督教收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贝克一家与贺绍强一家签署了无固定期限的书面抚养协议,协议中提到“贺绍强夫妇随时可以拿回贺梅的抚养权”。

但等协议签订后,贝克夫妇的态度逐渐发生转变。他们开始有意无意地阻拦贺绍强夫妇看望贺梅,同时也无意让贺梅认知自己亚裔的身份。


(贺梅童年照)

1999年9月20日,孟菲斯大学针对贺绍强性侵案举行听证会,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校方宣布正式取消贺绍强的学籍。这意味着贺绍强及罗秦失去了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必须返回中国。

当他们向贝克夫妇索回贺梅抚养权时,却遭到对方断然拒绝。杰瑞·贝克告知贺绍强,自己一家抚养贺梅这段时间已经对孩子产生浓厚感情,现在他妻子正在孕期,还有流产史,无法接受失去贺梅的刺激。他请求贺绍强罗秦等贝克太太生产后再谈接回孩子的事,“反正你们随时都可以来看孩子”。


(贺梅与贝克一家)

有一说法是贺绍强夫妻顺水推舟接受了贝克的这个提议,是因为他们想通过寄养孩子的事留在美国,不过贺绍强后来坚称自己是太过信任对方,抱有人道主义精神才答应的。总之9月底之后,贺绍强开始在美国非法滞留,一边打黑工,一边准备第二年在亚利桑那大学的答辩。他表示自己当时准备拿到硕士毕业证后带着妻女回国。

变故从1999年10月3日开始,先是贝克太太开始拒绝贺绍强夫妇带孩子出门玩耍的要求。她在日记中写道:

“他们(贺家)想知道能否下星期天带Anna(贺梅)去一天。我告诉他们不行~Casey(罗秦)因此心神很乱,很大声地哭。他们很快就走了。Jack(贺绍强)总是说有朋友还有教堂的一个医生想看看Anna,我们告诉他们她不需要看医生,谁要看她可以到我们家来……我们感到Jack将有新动作。我们要把探望改成两周一次。”


(罗秦与贺绍强)

等2000年2月贝克太太生下小女儿乔后,贺绍强夫妇再次上门提出接回贺梅的要求,“如果你们不把孩子还给我们,那我们就报警!”这次贝克夫妇直接严辞拒绝,他们告诉对方,“你们现在是非法移民,只要报警就会被驱逐出境,永远都见不到孩子了。”

贺绍强认为,这是贝克处心积虑谋划的“陷阱”,因为他发现贝克早在1997年就向当地领养机构提出“领养亚洲小孩”的申请。后来这个申请也被他作为争夺抚养权的证据之一。

2000年3月,为了夺回女儿,贺绍强夫妇向孟菲斯少年法庭提起诉讼。他们要求贝克夫妇必须将抚养权交还给孩子的亲生父母。因为法院宣布该案于同年6月开庭,在中间3个月时间里,贺绍强夫妇一直在努力增加夺回孩子的筹码。

2000年3月,贺绍强带着罗秦返回亚利桑那大学准备答辩,他带着罗秦顺道去大峡谷散心,这是罗秦在美国的第一次旅游。

2000年5月,贺绍强顺利完成答辩,取得了硕士学位。回到田纳西州,他们继续在中餐馆工作。因为表现优异,贺绍强成为饭店的大堂经理,每月工资有2600美元;罗秦英文水平提升不少,工资也涨到1000多美元。不过他们的工资大部分都攒着去租了个更好的房子,希望以此给法官展示他们“已经做好准备接回孩子”。

但到了2000年6月孟菲斯少年法庭举办“听证会”时,贺绍强夫妇被拒绝了。首先因为那趟大峡谷之旅,他们被怀疑没有足够意愿照顾孩子;其次是两人的身份及工作,因为他们没有正式工作以及合法身份,不具备抚养贺梅的经济能力;最后因为贺绍强背负的性侵官司,法官认为其有潜在危险性。

贺绍强夫妇非常生气。他们认为此次庭审的法官不够专业,有种族歧视的嫌疑,“我们明明是亲生父母,也没有签署过领养协议,他还偏向身为白人的贝克夫妇”。同时贺绍强也认为自己的辩护律师不够负责,“他是为孟菲斯大学服务的律师,对我的案子不够用心。”

对此,他立即向少年法庭提起抗诉,“我就要求个公道!”

后来有一名法律从业者针对贺梅案第一次审判的结果进行分析,他认为这是中美法律体系不同造成的结果差异,因为美国法庭主要依据法理判断。比如争夺抚养权一事,法院会从孩子受益的角度进行判决,“法官倾向选择有稳定住所、工作、性格,没有犯罪的监护人而非亲缘关系,减少孩子可能面临的风险。”


(法庭上的贝克夫妇)

第一次判决结果不尽如人意,2000年下半年,贺绍强在等待法院受理的过程中向中国驻美大使馆寻求帮助。也是从这时开始,大众逐渐通过中美两岸的媒体的曝光了解到该抚养权争夺案。

从2000年至2001年,中国驻美大使馆两次向田纳西州最高检察院和美国国务院致函,请求法庭从人道主义出发酌情考虑贺绍强的实际情况。另外陆续有在美华人同乡会成立基金会给贺绍强捐款,支持他打官司。即使第一个基金会很快被美国当局叫停解散,第二个基金会又以隐晦的名字建立起来。

而在大众伸出援手的同时,贺绍强夫妇面临的境况却愈加艰难。

2001年1月28日,贺绍强夫妇向贝克夫妇提出请求,想为贺梅庆祝她的两周岁生日。结果这天他们仅得到了10分钟的探视时间,带贺梅一起拍全家福的要求也被拒绝,因为“孩子生病了,不能带她出门。”

贝克夫妇的拒绝让贺绍强夫妇非常愤怒,他们认为对方就是想剥夺自己探视孩子的权利。怒火中烧的贺绍强夫妇俩与贝克夫妻二人爆发了激烈争吵,用贝克太太的话说,“罗秦一直在尖叫哭泣,会吓到孩子”。很快,杰瑞·贝克叫来的警察将贺绍强夫妇驱赶出门,并发了“禁止接触令”给贺绍强夫妇。

自此,贺绍强夫妇只能在贝克家门外徘徊,企图远远见一眼女儿。即使是这样,他们依旧会被贝克家报警驱逐。


(贺邵强夫妻与贺梅)

2001年3月1日,贺绍强再次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夺回女儿抚养权并申请更换法官重新审理。这次参与审理的法官是一个曾去过中国的人,名叫霍恩。为了公正,他替英文不好的罗秦聘请了翻译,并且告诉贺绍强,如果有需要,法庭可以免费为他提供律师。

霍恩的到来给贺绍强夫妇一些希望,因为他在第一次开庭就直说,“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回答,贺绍强夫妇是否抛弃或虐待孩子以及两个家庭是否有永久性收养协议,这两个问题就行。如果两个都是否,那么贝克夫妇是没有理由收养这个孩子的。”

眼见庭上形势发生逆转,贝克夫妇立刻当庭申请休庭,因为“我们律师不在场”。等2001年6月22日再次开庭时,霍恩已经失去对该案的管辖权。因为贝克夫妇在开庭前两天向更高一级的孟菲斯市法院反诉贺绍强抛弃孩子,要求中断贺家夫妇的监护权。

“第一,他们已经5个月拒绝探望贺梅,根据田纳西州法律规定,父母超过4个月没有探望孩子就是抛弃孩子;第二,贺绍强属于非法移民,且是另一刑事案件被告,可见他没有抚养能力。”

自此,贺梅案开庭审理时间再次推迟到2002年。

1年时间给了贝克夫妇许多操作空间。在2001年到2002年期间,贝克夫妇多次向美国移民局提出申诉,希望驱逐贺绍强夫妇出境,因为他们没有合法居留权。此外有未经证实的消息称,他们曾在当地宣传过贺绍强的案底,放话让所有中餐厅不要接收贺绍强夫妇工作。

与此同时贝克太太还向警方报案,称罗秦一直站在她家门口,举着写“贺梅”名字的牌子,“她又哭又笑,看起来有精神病,一直骚扰我们家”。因此罗秦被捕进入监狱,怀有身孕(罗秦在贺梅之后又生育了两个孩子,具体时间不详,被捕时她怀的是第三个孩子)的她被铐了70分钟才被放出来。

2002年7月,贝克夫妇继续向市法院提交了一份贺梅的心理检测报告,报告中显示,贺梅认为贝克夫妇才是她心理上的父母。

在贝克夫妇的“努力”下,2002年2月7日,孟菲斯市法院给贺绍强夫妇颁布了六道指令:

1.不准贺绍强与其他人接触,尤其不能与记者接触;

2.不准去看望贺梅;

3.为防止贺绍强夫妇逃跑,必须交出孩子的护照;

4.必须交纳1.5万美元押金,而贝克尔夫妇不必交纳,因为贝克尔有能力支付;

5.授予贝克夫妇合法的抚养权,尽管这个抚养权是临时的;

6.留下身份信息证明(亲子鉴定),并承担所有费用。

这个明显过分苛刻的要求一出,有一个名叫戴维的律师主动联系贺绍强,表示自己愿意免费为他打官司,“我学习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那些没有能力保护自己权利的人争取权利。”

在戴维与贺绍强准备应诉材料时,2002年6月26日,孟菲斯市法院对贺绍强夫妇正式下达驱逐令。幸而有中国驻美大使馆干预,加上亲子鉴定报告书,2002年10月2日,美方才给予贺绍强夫妇临时豁免权——“在贺梅案未进行最终宣判前暂不驱逐两人”。

但重获自由的他们却不知道女儿的去向,因为贝克夫妇已经将房子卖出,悄然搬家。


(贺梅与寄养一家兄弟姐妹的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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