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任洪林 蒋超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发现和纠正乡镇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发挥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职能。3月21日,德安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人和河东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执法现场,对河东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在执法现场,执法监督人员全程伴随、实时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对执法人员的规范着装、文明用语、持证上岗、执法程序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乡镇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针对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的行为,充分发挥柔性执法作用。同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指正,督促执法人员及时改进,切实将行政执法行为做细、做实、做好,确保执法全过程规范有序。
审签:郑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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