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要求,马龙区决定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除外),在马龙区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
二、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除外)、新能源轻型货车、轻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在马龙区不限道路通行,早晚高峰(07:00-09:00、17:30-19:30)除外。
三、遇有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采取临时性限制措施。
本通告自2024年4月1日生效。
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2日
▍内容来源:曲靖马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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