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1——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
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法律的强制力,
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向有关政府机关、金融机构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联合进行信用惩戒。一旦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钦南区人民法院现发布2024年第2批督促履行人员名单,如下:
一
姓名:袁苗
住所地:四川省越西县新民镇大寨村大寨路424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17号
执行标的:5359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二
姓名:黄港
住所地:百色市德保县城关镇茶亭村外阿屯30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18号
执行标的:1540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三
姓名:黄玉京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黄屋屯镇屯安村委米龙村13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22号
执行标的:42425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四
姓名:黎培亮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尖山街道黄坡督村委西一队12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30号
执行标的:129006.66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五
姓名:黄小荣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水岸铭城1栋1单元502室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20号
执行标的:1000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钦南区人民法院现发布2024年
第3批督促履行人员名单,如下:
一
姓名:何馥昌
住所地:钦州市金鼎苑小区2栋502室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328号
执行标的:4000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二
姓名:朱毅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新兴街49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396号
执行标的:6743.64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三
姓名:周朝林
住所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刘堰村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55号
执行标的:9600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四
姓名:李德亮
住所地:钦州市钦南区向阳园三巷19号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65号
执行标的:2000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五
姓名:曹冬保
住所地:湖南省耒阳市新市镇高潮村6组
执行案件:(2024)桂0702执45号
执行标的:44160元
执行法院:钦南区人民法院
请各被执行人慎重考虑以上后果,
并尽快采取行动,履行应尽的判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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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钦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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